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扶贫

      【增加涉农投入总量】  近年来,针对国际、国内经济面临的新形势,银监会每年年初都专门印发关于指导做好全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文件。按照稳健货币政策下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保证“三农”投入的思路,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注重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切实加大对涉农、县域经济的信贷资源配置,2009—2012年连续四年实现涉农信贷投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两个不低于”工作目标。截至201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7.6万亿元,比年初增长3万亿元,同比多增2848.6亿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20.7%,高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6个百分点。从分机构情况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依然是支农服务主力军,涉农贷款余额5.5万亿元,占所有机构全部涉农贷款余额的31.3%,比年初增长8851.6亿元,占所有机构增量的29.4%。此外,农业银行涉农贷款余额1.9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506.3亿元。农业发展银行涉农贷款余额2.1万亿元,比年初增长3463.1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涉农贷款余额7651.3亿元,比年初增长1101.4亿元。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余额1878.2亿元,比年初增长515.8亿元。

      【信贷扶贫】  为有效将信贷资金投入农村实体经济和贫困地区,银监会要求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市场重要主体和行业的支持力度。一是优先满足农户的生产生活有效信贷需求。截至201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3.6万亿元,当年增加5000亿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15.9 %,有效支持了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建房、购买农机和家电、兴办农家店等多种经济活动。二是着力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为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银监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落实设立小企业服务专营机构、深化小企业服务“六项机制”建设、推进农村小企业信用和联保贷款办法、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等措施,持续加大了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在内的各类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截至201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已经达到12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9万亿元,比2011年同期增长18.3%,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3.2个百分点。三是切实加强民生领域的信贷服务。2012年,银监会引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紧密契合“三农”实际和农村经济产业发展的重点,以春耕备耕、促进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供应、菜篮子工程建设等为重点信贷支持方向,特别是按照今年1号文件要求,又加大了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截至201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2.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795.5亿元,农产品加工贷款余额1.1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728.3亿元。同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机具购买的支持力度。截至201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田基本建设贷款余额2.4万亿元,比年初增长3445.4亿元。包括农机购买的农用物资和农产品流通贷款余额为1.6万亿元,比年初增长3563.3亿元。农业科技贷款也快速增加,余额达到398.1亿元,比年初增长76.7亿元。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构建】  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行业管理与风险处置责任交由省级政府负责。截至2012年末,重组改制农村商业银行337家,农村合作银行147家,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80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总数由改革前的350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2411家。农业银行“面向三农、商业运作、整体改制、择机上市”的改革方向得以明确,并成功股改上市,“三农”事业部制改革顺利推进,统筹城乡的网点布局和服务功能建设进入实质操作阶段。邮政储蓄银行在2007年挂牌开业,涉农信贷业务持续发展,自主运用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逐步建立。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有效拓宽,政策性支农作用显著增强,目前已形成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信贷、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格局。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  2006年底,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竞争和服务充分度,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开始培育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认真总结基础上,2011年,银监会科学统筹中西部网点覆盖和金融服务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相关市场准入政策,严格执行“东西挂钩、城乡挂钩、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挂钩”政策,突出强调村镇银行应始终坚持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坚持“支农支小”的经营原则,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工作。截至2012年末,全国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939家,其中村镇银行876家,贷款公司1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49家。在已组建机构中,有578家设在中西部,占比62%。已开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347亿元,84%以上用于“三农”和小企业,其中农户贷款余额848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1118亿元。

      【老少边穷地区金融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精神,中国银监会专门印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老少边穷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优化网点布局,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步伐,从健全完善政策性金融服务机制出发,更好解决城乡二元金融结构矛盾,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农村金融健康发展。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2013年开始,每年在老、少、边、穷地区的信贷投入增长速度要高于其他地区平均水平,高于当地城市地区的平均水平。根据老、少、边、穷地区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和布局,突出支持重点,通过创新加强老、少、边、穷地区金融服务。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放开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老、少、边、穷地区增设机构网点,支持符合条件和监管政策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上述地区县(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放宽上述地区县(市)村镇银行与发达县(市)比例挂钩政策。促进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信用社通过改革实现增强服务县域、服务“三农”和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乡镇、村延伸服务网点,同时明确了支持改善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一揽子监管政策安排。

      【“三大工程”实施】  为促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科学发展,2012年银监会结合农村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全面启动实施了“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一是推动服务网络多元化、手段多样化,使金融服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贴近到农户;二是通过全面实行信贷过程公开化管理,提高信贷业务透明度,提升贷款公平性和可得性;三是建立全面的创新体系,顺应市场变化和“三农”需求,开发“量体裁衣”式的金融服务产品,提高客户需求满足度。通过实施“三大工程”,促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动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变化,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在扩内需、惠民生、稳增长、促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让广大农村百姓享受更加阳光周到便捷的金融服务。目前,各地省联社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银监局的指导下,把富民惠农作为根本出发点,从战略、组织、机制、产品、服务和渠道等方面入手,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深入实施“三大工程”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的服务质量、水平和效率全面提升。

      【偏远农村地区金融服务】  从2009年10月开始,银监会启动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指导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通过设立标准化网点、简易营业网点、定时定点服务、布设物理机具等方式向乡镇提供基础金融服务。2010年末彻底解决708个乡镇的基础金融服务缺失问题,实现全国各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2011年在全面实现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水平,又解决了616个乡镇的机构覆盖问题。截至2012年末,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从工作启动时的2945个减少到1686个,减少了43%。实现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全覆盖的省份达到24 个。农村地区银行业网点覆盖面大幅改善,网点数量达到10万多家,其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近8万家,偏远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定点扶贫】  2012年,银监会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因地制宜,认真筹划,结合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实际,以智力扶贫、项目扶贫、产业扶贫、平台扶贫为重点,按照上一年度规划,完成规划的定点扶贫项目8个,取得了靠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2012年银监会共计向定点扶贫县投入457.8万元。其中扶贫现金422.8万元,实物折价35万元。总结今年的定点扶贫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方面我们加大了调查研究力度,多次派人专程到和政县,深入基层了解民生需求,研究扶贫思路和措施;另一方面我们科学设定了帮扶项目,依托我们的优势,结合和政县的实际情况,完成了“和慧”贫困优秀高中生奖学金项目、县乡优秀年轻干部培训项目、农业实用技术和劳务技能培训项目等,通过这些项目,帮助当地的贫困中小学生完成教育,帮助当地技术能力和文化水平不高的贫困人员提高生存技能和发展能力,此外还完成了村社道路建设、部分小学体育设施配置等基础设施项目,受益群众和学生达到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付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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