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2012年,东部各省市认真贯彻落实新纲要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东西扶贫协作工作力度,继续在政府援助、社会帮扶、企业协作、人才交流、劳务合作等方面开展对西部省区市的扶贫协作工作。东西部省区市间的政府援助资金、社会捐助资金、新增协作企业、企业协议合作项目、协议合作投资、领导考察互访、人才交流、劳务输出等都较2011年有所增加。据统计,2012年东部省市共向西部贫困地区提供财政援助资金87220万元,比2011年增长3.8%;其中,投入道路建设资金15667万元,产业开发资金20679万元,文化教育投入资金14439万元,医疗卫生投入5152万元;援建卫生院、养老院66所;资助贫困学生1.33万人。动员社会力量捐助款物16240.3万元,比2011年增长55.8%,派出志愿者553人次;协作企业454个,协议合作项目2185个,比2011年增长15.2%,协议合作投资4556亿元,比2011年增长73.2%,;领导考察互访8580人次,比2011年增长28.6%,其中省级131人次;人才交流1628人次,比2011年增长17.2%,举办各类培训班498期,培训各类人员33.1万人次;帮助西部贫困地区输出劳务121.5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42.7亿元。

      在东部18个省市中,政府财政援助资金最多的是上海市2.55亿元,增长幅度最大的是天津市,由2000万元增加到8530万元,并确定以每年8%的比例递增。东部省市在开展结对帮扶时也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向民生倾斜、向最贫困的地区倾斜。如北京市将对口帮扶内蒙古分散的18个国家贫困旗县,调整为集中帮扶贫困县和贫困人口比较集中、且又紧邻北京的赤峰和乌兰察布两市。上海市坚持“两个倾斜”方针,帮扶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开发和民生建设,直接投入基层农村的帮扶资金占总额的90%以上。从西部省区市情况看,得到东部财政援助最多的是云南、贵州和甘肃,分别为25528万元(上海援助)、15644万元(大连、宁波、青岛、深圳援助)和9130万元(天津、厦门援助)。

      按照新纲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组织开展区域性结对帮扶工作”的要求,全国1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组织开展了省级层面的区域性结对帮扶工作。其中东部省份有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中部省份有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和海南;西部省份有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和云南。如广东省在开展“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双到”工作中,安排珠江三角洲7个发达地市、37个发达县(市、区)对口帮扶14个欠发达地级市1160个省定贫困村,实施产业、劳动力“双转移”战略据。湖北省委、省政府组织省内9个市,每年拿出上年度一般预算收入的1‰,帮扶恩施和宜昌的10个民族县市发展生产、改善基础设施,并要求每年援助资金的增长幅度要高于8%。内蒙古组织鄂尔多斯市与兴安盟开展结对帮扶,两年多来,鄂尔多斯市投入财政援助资金15亿元,实施政府援建项目24个,企业投资总额315亿元。在区域性结对帮扶中,有66个地市的157个县(市、区)结对帮扶欠发达的39个地市州的179个旗(县、区),另有17个地市在省里安排下,组织91个区县对口帮扶本市的81个欠发达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经济发展较快的5个师对口帮扶贫困的2个师。此外,山西吕梁、长治,湖南益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通辽市等全国许多地市也在积极探索推进市级层面的扶贫协作,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底,省级层面的区域性结对帮扶共投入政府财政援助资金52.03亿元;引导社会无偿捐款7.76亿元,捐物折款18.9亿元;派出挂职干部5730名,派出教师、医生和志愿者等11408名;帮助引进投资156.1亿元;共建产业园区201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精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原有大连、青岛、宁波、深圳4市对口帮扶贵州8市州的基础上,协调新增上海、广州、苏州、杭州4市,实现了“一帮一”,大大增强了对口帮扶贵州工作力度。

      (国务院扶贫办国际合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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