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良同志在深化扶贫金融合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尊敬的孙平副行长、蒋家柏副秘书长,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这次会议的目的,是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金融扶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扶贫金融合作,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开发和贫困农户增收致富。这是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专题会议,也是推进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

      这次会议,是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口行)联合召开的。扶贫办和口行对金融扶贫高度重视,自2008年开展合作以来,工作年年有发展,业务年年有增长,合作年年有成效。目前金融扶贫的试点已经扩大到28个省(区、市)。口行三批共受理113个扶贫项目,合同金额达359亿元。截至2011年末,已通过审批放贷项目26个,项目批贷金额约24亿元,已放款约18亿元。这些项目对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贫困农户增收以及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扶贫办,对口行多年来对扶贫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刚才,口行北京分行、陕西分行、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山东省扶贫办的同志作了发言,孙平副行长亲自到会指导,发表了重要讲话。大家讲得很好,听后深受启发。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 金融扶贫经验丰富,成效显著

      金融扶贫是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金融扶贫的内涵涵盖多个层次,主要包括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满足贫困地区和人口的资金需求;推动贫困地区金融网点建设,保障贫困地区人口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力;完善农村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等,为贫困地区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多措并举,提升贫困人群自我发展能力,为贫困地区和人口创造更多机会,从跟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

      在金融机构支持产业开发,改善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方面,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以扶贫贴息贷款为基本政策手段,以国有商业性或政策性银行为主要金融放贷机构,民间组织、国际组织共同参与,形式多样的金融扶贫工作体系。

      (一)扶贫贴息贷款政策不断完善。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扶贫贴息贷款与财政专项扶贫投入一样,是国家扶贫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近30年,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100亿,扶贫信贷资金投入2600亿,2011年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70亿,扶贫信贷资金投入447亿。扶贫贴息贷款对促进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经历了逐步规范化、市场化的过程。目前主要采取四种做法:一是放开贷款规模;二是面向所有金融机构;三是灵活选择贴息对象;四是对到户和项目贷款实行差别贴息。通过以上政策,引导的扶贫贷款总量持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作用日渐凸显,已成为专项扶贫投入的半壁江山。 2001-2010年十年间,国家共安排扶贫贷款贴息资金74.5亿元,引导扶贫贷款1930多亿元,其中,到户贷款749亿元,项目贷款1181亿元。

      (二)贫困村互助资金稳步发展。

      为探索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缓解贫困户生产发展资金缺乏、贷款难问题,增加贫困农户收入,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2006年以来,扶贫办和财政部联合开展了“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贫困村互助资金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村民自愿缴纳一定数额的互助金为依托,以其它资金为补充,按照“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原则,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发展资金。应该说,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村金融服务缺失,缓解了贫困户发展资金短缺困难,加快了农户增收减贫步伐;激发了农民自我发展、自主创业热情,促进了贫困人口能力的提高;培育了贫困户的协作意识、诚信意识和市场意识。目前,互助资金在贫困地区的作用日益提升,影响逐步扩大。截止201年底,全国累计1141个县、1.63万个村开展了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资金总规模累计33.28亿元,入社贫困户达到85.01万户。

      (三)小额信贷扶贫方兴未艾。

      过去十多年来,围绕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国家支持开展了多种类型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的试验,小额信贷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扶贫系统、共青团、妇联等社团组织,各类NGO组织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小额信贷,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户贷款难题,而且通过提供技术、培训、信息等多种配套措施,促进了受益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的不断提高。就扶贫系统而言,目前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管理较规范的是中国扶贫基金会实施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该项目成功运行16年,覆盖了13个省的53个县,99%的贷款客户为农户,平均单笔贷款9000多元,68%的贷款直接用于种养业。形成了一套适合我国农村特点,专为贫困农户服务,且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金融扶贫模式。该项目累计发放贷款35万多笔,26亿元,120多万贫困人口从中受益。

      (四)金融扶贫合作逐步深化。

      2006年以来,扶贫办与国家开发银行、口行分别签订《长期金融合作协议》,利用政策性银行的优势,破解贫困地区金融缺失、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经过多年探索,目前已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做法:一是试点先行、逐步推开;二是突出重点、不断深化;三是整合资源、密切合作。

      扶贫办与口行的金融合作已持续五年,从8个省市开始试点,到今年全部推开;项目领域从传统种养业为主,向旅游、民族工艺品等特色优势资源开发延伸;扶贫办与口行每年都召开高层会议和培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推动合作深入发展。这一合作模式已成为扶贫金融合作的典范。一批扶贫龙头企业得到贷款,不仅促进了贫困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同时带动一大批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五)世行扶贫项目持续推进。

      世界银行是扶贫办利用外资开展金融扶贫项目的主要合作伙伴。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先后实施了西南、秦巴山区、西部和中国农村社区发展共四期扶贫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目前,第五期的贫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项目正在执行。与世行合作开展金融扶贫,不仅利用了外资,还引进了先进的国际扶贫理念和方法,在完善中国的扶贫机制、创新扶贫模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项目创造的经验,在制定新时期扶贫开发纲要中被采纳应用,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扶贫项目管理水平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以上五期项目的投资规模约15亿美元,其中利用世行贷款及赠款资金约8亿美元,项目覆盖我国西部8个省区、145个县、1万多个贫困村、约200万贫困户,受益人口达到800多万人。

      实践证明:金融扶贫是培育和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是新阶段稳定解决温饱、提高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有力保障,是推动贫困地区发展与扶贫开发的有效措施。

    二、 积极拓展合作领域,不断完善合作机制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掀起了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各省区市迅速召开高规格会议,党政一把手亲自部署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出台相关文件,强化政策措施。中央和地方进一步加大了扶贫投入力度,今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达到22%,有扶贫攻坚任务的省区市扶贫投入增幅达到45%以上。中央部委高度重视新阶段扶贫工作,目前所有连片特困地区都确定了联系部委,各部委积极组织调研,召开联席会议,派驻帮扶干部,加大行业扶贫力度;有关政策性银行也积极行动,国家开发银行及时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实施意见》,前不久,口行与我办召开专门会议,积极参与连片特困片区产业规划编制;社会扶贫力量不断壮大;大扶贫的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随着国家扶贫标准的大幅提高,扶贫工作重心从解决温饱转向促进发展、缩小差距,拓宽扶贫对象增收渠道、增强发展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成为今后扶贫开发的主要任务。稳定增加扶贫对象的收入,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扶持贫困户发展有资源、有市场、可持续的特色优势产业。而产业发展的关键之一又在于贫困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金融服务。因此,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对扶贫金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金融扶贫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金融合作,充分发挥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大信贷扶贫投入,通过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并不断提高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尽管金融扶贫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深化金融扶贫合作,进一步发展金融扶贫的作用,依然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一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滞后,信贷资金总体规模偏小,基层金融服务机构严重不足。同时,现有金融产品贷款门槛较高,担保条件严格,操作手续繁杂,贫困地区农户和企业贷款难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二是现有一些政策不利于民间金融机构发展,如扶贫小额信贷机构和贫困村互助资金等,普遍存在性质不清、法律属性不明、注册登记难、业务活动受限等问题。三是金融扶贫政策手段单一,且规模不大。目前主要靠贴息手段引导信贷资金投入扶贫开发,由于贴息资金总量有限,审批严格,很多企业和扶贫对象难以得到支持。

      积极应对上述挑战,有效解决存在的困难,需要扶贫部门和金融部门进一步开拓创新,总结以往成功做法,特别是要在扩大信贷资金来源、增加和强化政策手段、解决担保抵押难等方面寻求突破,继续有力有序有效地深化金融扶贫合作。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拓展扶贫金融合作的内容。

      前几年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我们在产业化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通过解决龙头企业在种养、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资金短缺,实施了一批试点项目,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要在拓展合作领域上下功夫:一是在产业选择上要有新突破,要把带有浓郁地方民族文化特色的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以及贫困农户广泛参与的生产性服务业作为重点支持内容。二是在区域布局上要有新思路,向连片特困地区和著名革命老区倾斜。目前,国家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正在编制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其中武陵山、乌蒙山片区扶贫攻坚规划已经启动,国家各有关部门在这些片区相继实施了一批扶贫项目,需要利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另外,近期中央对著名革命老区和中央苏区相继下发文件,出台扶持政策。如沂蒙山区和福建中央苏区,这两个地区共有70个县,其中山东沂蒙老区18个县,福建中央苏区20个县、革命老区32个县。对这两个地区,中央已明确要求比照执行中西部地区政策予以支持。三是旅游扶贫试点项目要有新进展。去年,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和四省藏区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四川省政府、口行和扶贫办联合启动了“保护红军长征遗址暨推进甘孜旅游业发展工程”,项目思路很好,下一步要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总结探索旅游扶贫经验。这个项目取得成功后,可以考虑沿着红军长征路线,再扶持一批红色旅游项目。

      (二)完善扶贫金融合作的工作机制。

      一是在片区产业规划的基础上,建立项目库制度。扶贫金融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提交各地扶贫办和分行开展前期工作,形成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相互沟通协商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项目共扶机制,适时出台发挥扶贫龙头企业作用,推动特困片区优势扶贫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参与金融合作的龙头企业,要提出可具操作性的扶持措施。口行方面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受理,给予优惠利率,并提供融资之外的咨询、结算等金融服务。

      三是完善工作沟通交流机制,建立中央和省级两个工作平台,并逐步向省级前移。

      (三)扶贫金融合作与产业规划编制紧密结合。

      根据中央要求,全国11个连片特困地区的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都要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在此基础上,我办和农业部将会同林业、旅游等部门编制11个片区产业规划或指导意见,确定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区域性扶贫主导产业,规划一批特色产业开发项目。这就为深入开展金融合作进一步明确了扶持重点,奠定了工作基础和操作平台。因此,要把扶贫金融合作纳入产业规划编制计划,把深化金融合作和产业规划编制两项工作结合好、衔接好。

    三、 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推进扶贫金融合作

      几年来,扶贫办与有关金融机构开展的扶贫金融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其中,持续时间最长、贷款规模最大、经验做法最多、成效最为显著的是与口行开展的合作。双方的这种有效合作,不仅有力推动了项目覆盖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扶贫龙头企业资金短缺,促进了受益贫困农户的增收,而且提高了贷款的综合效益。口行总行和扶贫办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李若谷行长、范小建主任高度关注,亲自研究、部署,双方专门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朱鸿杰副行长、孙平副行长为扶贫金融合作倾注了大量心血。多次做出批示,提出重要指导意见。这次口行总行有关部门和所属21个分行领导全部出席会议,充分体现了对扶贫金融合作工作的重视。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扶贫金融合作工作,我对各级扶贫部门提出三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省区扶贫办要把扶贫金融合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并确定一名领导分管。要把扶贫金融合作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来抓,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的业务处室,做到组织到位,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要为扶贫金融合作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要支持和鼓励从事扶贫金融合作工作的同志研究新问题、摸索新模式,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把关,选好项目。

      项目质量是扶贫金融合作的生命线,中国扶贫发展中心是把好项目质量的重要关口。发展中心作为扶贫办委托负责扶贫金融合作的具体工作单位,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组织和服务作用,努力为金融扶贫搭建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为扶贫龙头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支持,为贫困地区引进更多的金融机构,为贫困农户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发展中心的领导和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做好协调,搞好服务。还要组织形成一支高水平的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知识面广、专业性强、客观公正评审的作用。各省扶贫办要成为把好项目质量的前沿关口,一定要充实专业力量,筛选出本地既能带动扶贫对象增收致富,又能符合口行政策要求的项目,指导企业做好项目设计,帮助企业解决担保等问题。

      (三)密切沟通,加强合作。

      做好与口行的沟通协作,首先要解决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扶贫贷款不是财政无偿投入,口行虽然是政策性银行,但不是财政部,其本质仍是企业,也要严格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坚持风险评估,效益优先,在保证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效益的统一,实现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因此扶贫部门在与口行进行合作中,特别是在推荐企业、选送项目时,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意识,对于风险较大,经济效益不明显,口行不认可放贷的企业,要帮助他们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达到条件时再推荐,而不能产生埋怨情绪。这是扶贫部门做好与口行沟通合作的前提。目前,扶贫办与口行已形成了规范的合作机制,领导小组每年都召开会议,双方业务部门定期交流,密切沟通配合。各省扶贫办也要尽快建立与相关分行的合作机制,确立合作目标,开展联合调研,加强信息交流,完善工作流程,突破难点问题。我相信,只要双方密切合作,上下齐心协力,一定能够开创扶贫金融合作工作新局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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