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

      【扶贫资金投入】2011年全区扶贫开发落实扶贫开发资金714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1788万元,较2010年增加10575万元,增长20.65%;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730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特色产业劳动力转移2000万元、互助资金300万元,互助奖励资金30万元。

      【两项制度衔接】  按照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700元的扶贫标准,共识别出低收入农户159095户、615485人,其中五保户12798户、19601人;低保户28023户、80742人;扶贫低保户43579户、1929222 ;扶贫户74695户、322220人,建立完成了全区扶贫对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农牧民安居工程】  2010年共建设贫困户安居工程6000户,2.47万贫困群众住上安全适用住房。

      【溜索改桥】  实施溜索改桥项目21个,84条溜索改桥任务全部下达,改善了6938户、4.02万人的出行条件。

      【整乡推进】  2011年,全区实施整乡推进80个,安排整乡推进扶贫项目359个,受益群众2.62万户、13.88万人。

      【基础设施建设】  2011年全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等项目516个,帮扶贫困群众3.89万户、18.4万人。

      【扶贫培训】  2011年全区安排扶贫培训贫困农牧民群众1.06万人,转移就业0.48万人;实施扶贫特色产业劳动力转移项目31个,受益贫困户0.5万户、1.6万人。

      【扶贫试点】  安排扶贫资金300万元,在20个行政村实施了互助资金试点,缓解了贫困群众融资困难;落实扶贫资金2500万元,在错那县等5县实施了“连片开发”试点。

      【扶贫宣传】  在中央颁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新纲要)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之际,大力宣传扶贫开发成效,营造起全社会关注民生、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2011年6月,参加了中国新世纪农村扶贫开发成就展,展示了西藏扶贫开发成效。

      【定点扶贫】 按照区党委定点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协调111家区(中)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选派401名干部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累计落实项目271个,投资1.52亿元,发动干部职工捐款捐物折资1000余万元。七地(市)共选派2301名干部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累计实施项目608个,投资2.02亿元,发动干部职工捐款捐物折资2000余万元。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编制规划】 根据《西藏自治区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实施办法》,修改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规划》;配合国务院扶贫办完成了墨脱县边境扶贫试点规划外业工作,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整乡推进扶贫规划》。

      【扶贫调研】 2011年,全区扶贫部门深入到7地市县乡行程50万多公里,验项目、摸情况、找典型、查问题,圆满完成了特殊类型地区贫困调查和拉孜县苏村整体搬迁等,协调相关部门测算了新的扶贫标准。

      【队伍建设】 区、地、县扶贫部门,争取组织支持,把献身扶贫事业的优秀干部选到领导岗位上,建立了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机制。业务短训、党校培训、学历教育和考察学习成为扶贫育人主渠道,全年共选派473人次参加培训、学习和考察。

      【扶贫开发效益】 贫困人口不断减少。按1700元的标准计算,2011年底农村低收入人口为40.8万人,较上年减少9.4万人,基本解决温饱问题、部分群众开始步入小康生活。

      群众收入不断提高。2011年底,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4700元,较上年增长561元,增长了13.6%,连续9年保持了两位数增长。

      基础条件不断改善。贫困地区改造中低产田1.48万亩,温室718座,修建水渠313.27公里、水塘29.68万立方米,改善草场灌溉10.31万亩,修建村道212.51公里、桥涵4.34公里,扶持畜禽50.17万头(只),拖拉机2268台,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到户帮扶深受欢迎。2010年年扶贫开发以到户帮扶为手段,落实到户项目581个,占下达项目总数的60%;到户项目投资4.18亿元,占国家投资的67.3%;项目覆盖群众7.3万户、35.9万人。

      【扶贫开发特点】 瞄准目标准。扶贫开发紧紧瞄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识别人口,到户项目、到户资金均超过了60%。经抽样统计,全区到户项目中覆盖“两项制度”识别户达81%。

      工作作风实。2011年,全区扶贫开发早安排、早落实、早受益,2011年3月底,第一批扶贫项目正式下达,全年共下达4批扶贫项目,项目总数975个。

      机制创新好。全区以奖代投激励各地开动脑筋、开拓创新,以新举措、新办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2011年,向9个县以项目形式奖励750万元。山南地区扶贫办、日喀则地区萨嘎县政府,因地制宜制订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和脱贫致富责任管理办法,使扶贫开发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典型样板多。阿里地区革吉县盐湖乡探索了“支部带头、群众入股、投资参股、按股分红、滚动发展”的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模式。拉萨市达孜县在借畜还畜项目中,创造了“相互监督、滚动发展”的“达孜”模式。那曲地区索县把扶贫到户作为县长“一把手”工程,将农口项目纳入到户帮扶内容,确保“两项制度”衔接识别的贫困户得到应扶尽扶。

扫描下载手机客户端

地址:北京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邮编100028 电话:+86-10-84419655 传真:+86-10-84419658(电子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国际扶贫中心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京ICP备202003919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