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扶贫开发
【概述】 2011年是新十年扶贫及“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对扶贫开发战略和政策体系做出了重要调整。在国家政策调整较大、工作头绪较多、谋划和部署“十二五”及新十年扶贫开发工作任务非常重的情况下,河北省不等不靠,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中央和省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98717万元,其中中央下达85217万元,省级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3500万元,安排扶贫龙头企业贴息资金1087.8万元,拉动项目贷款36250万元。实施“万人培训、万人就业、万户脱贫”培训工程,共培训转移贫困劳动力8200人,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6.8万人次,进一步提高了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能力。全年稳定解决了20万扶贫对象的脱贫问题,启动了2200个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工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此外,还组织参加了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新世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成就展”河北展区的布展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何勇等领导同志都到河北省展区参观并给予肯定。
进入新阶段,河北省的扶贫开发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随着扶贫标准大幅度提高、扶贫内涵进一步深化,扶贫开发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全省贫困人口总体数量仍然较大。按照中央确定的2300元的新扶贫标准,据国家统计局确认,2011年河北省有贫困人口870万,其中扶贫对象561万,占农村户籍人口的10.1%。这些人口集中分布在张承地区、燕山-太行山深山区和黑龙港流域。这些地方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弱、社会发展程度低,脱贫与发展难度大。
【纲要实施意见起草】 201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指示省扶贫办要抓紧研究提出河北省的贯彻落实意见。为此,省扶贫办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起草小组,就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在认真分析新阶段河北省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纲要》要求和河北省实际,于10月下旬提出了河北省《实施意见》的初稿。之后,按照省长张庆伟、副省长沈小平的要求,充实完善有关方面对策,借鉴兄弟省区有效的做法,作了进一步修改,并征求了省直55个部门的意见。邀请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内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及省直部门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题研讨。在此基础上,正式形成报送省委、省政府的讨论稿。
【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基本思路】 围绕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河北省今后十年扶贫开发的基本思路是立足稳定解决贫困群众温饱和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扶贫工作,坚持集中连片开发,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相结合,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升扶贫开发水平,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全面较快发展。具体讲,即坚持一个瞄准,盯住一个目标,扭住一个抓手,加大三个力度。坚持一个瞄准,就是要紧紧瞄准贫困人口进行扶持。盯住一个目标,就是盯住贫困家庭增收这个目标,做大做强扶贫开发细胞工程,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扭住一个抓手,就是扭住产业扶贫这个抓手,大力发展设施蔬菜、设施畜牧,高效林果等。在环首都贫困地区,重点发展节水设施蔬菜、设施畜牧、食用菌、优质林果和实施“雨露计划”等,打造环首都生态富裕带;在黑龙港地区,实施扶贫开发“富民大菜篮”工程,支持贫困村、贫困家庭因地制宜发展设施蔬菜(瓜果),发展肉鸡肉鸭设施养殖,力争把这一区域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北方地区知名的“大菜篮”片区,大幅增加农民收入;在太行山区,继续发展优质核桃带,扩大规模,提升档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加大三个力度,就是加大互助金试点力度,加大到户项目贷款贴息力度,加大小额信贷担保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
【连片开发】 连片特困地区是新10年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新10年国家增量资金将主要用于片区县。中央将唐县、阜平县、顺平县、涞源县、易县、曲阳县、涞水县、望都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张北县、沽源县、尚义县、康保县、宣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城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隆化县、平泉县、承德县等22个县列入了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在这22个县中,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6个。河北省委、省政府决定把以沧州、衡水、邢台、邯郸为重点的黑龙港干旱盐碱区作为省级连片特困地区,参照国家政策予以支持,促其快速发展。
【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 根据中央和河北省第八次党代会举全省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的要求,为促进环首都贫困地区发展,打好环首都贫困地区扶贫攻坚战,省扶贫办抽调得力干部与省发改委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赤城、丰宁、蔚县、涞水、涞源、易县等与首都接壤或临近首都的重点县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向省委、省政府撰写了专题报告。在此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决定选择临近北京的丰宁满族自治县、滦平县、兴隆县、赤城县、沽源县、蔚县、涞水县、涞源县、易县等9个重点县建设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通过集中扶持,率先突破,探索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统筹推进的新路子,探索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人才扶贫、移民扶贫、水利扶贫、生态扶贫、对口扶贫等多措并举的新路子,探索整县、整乡、整村推进与扶贫到户相结合的新路子,探索脱贫致富与社会进步相结合的新路子,形成科学发展式的扶贫开发新路子。力争通过二至三年的努力,使示范区每个贫困家庭建设一个增收项目,使扶贫对象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北京郊县的发展差距明显缩小,打造一道展示扶贫开发成果的靓丽风景线。
【重点县调整】 按照国家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调整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对河北省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了重新调整。调整后的国定重点县有:唐县、阜平县、顺平县、涞源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张北县、沽源县、尚义县、康保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城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隆化县、平泉县、赤城县、青龙满族自治县、武强县、饶阳县、武邑县、广宗县、海兴县、阜城县、赞皇县、灵寿县、崇礼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大名县、平乡县、魏县、南皮县、临城县、盐山县、行唐县、滦平县、平山县、逐鹿县(含赵家蓬区)等40个县;省定重点县有: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广平县、东光县、涿鹿县、馆陶县、故城县、枣强县、博野县、南和县、鸡泽县、任县、吴桥县、肥乡县、内丘县、临西县、兴隆县等17个县。另外,还有3个县,即涉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和肃宁县,虽调整退出国定、省定重点县,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十二五”期间继续给予扶持。
【整村推进】 根据国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决定,利用10年时间,对列入规划的600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分两批进行扶持,即2011-2015年,扶持3000个村;2016-2020年,再扶持3000个村,确保每个扶贫开发重点村稳定脱贫。2011年,省市县三级联动,依据确实贫困、相对集中、班子战斗力强等原则,经过初步审核、交叉检查、公开公示、党组研究、征求意见等程序,最后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核准,共启动2200个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工作。
【扶贫项目建设】 按照到县资金70%用于到户项目的要求,2011年,河北省重点扶持了6万多户贫困示范户发展以设施蔬菜、设施养殖和高效林果为重点的家庭增收脱贫项目,进一步培育发展了太行山优质核桃产业带、衡水-沧州区间滹沱河百里棚菜长廊、燕山食用菌产业群、坝上节水错季蔬菜等扶贫产业片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进一步形成。同时,还在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四市20个扶贫开发重点县集中实施了覆盖黑龙港地区所有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富民大菜篮”工程,重点发展设施种植和养殖项目,使80%以上的贫困户都有了增收项目。
【雨露计划】 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在广宗、灵寿、顺平、围场等5县开展“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中央下拨专项资金771万元,通过直补到户的方式对贫困“两后生”(初中毕业没升入高中、高中毕业没升入大学的学生)接受中高职教育和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行每人每学年1500元补贴,共计补助6328人。
【社会扶贫】 根据河北省《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四帮一”扶贫工程的通知》要求,组织了对2008-2010年第三批重点村“四帮一”扶贫工作的检查验收,并根据新阶段的新任务,谋划提出了新一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区)对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贫困村进行帮扶的调整方案,督导有关市县启动了对新十年首批扶持重点村的定点扶贫工作,为省委、省政府全面安排新一轮帮扶工作作了充分准备。同时,积极推动唐山、廊坊等省内较发达地区开展了自力扶贫。
【扶贫工作长效机制】 为了创新完善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意见》(冀扶办党〔2011〕13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督查工作的意见》(冀扶办发〔2011〕5号),制定了《关于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的意见》(冀扶办发〔2011〕11号)并组织了考评,修订完善了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开展了“百企亿元”扶贫信贷担保活动,通过“两个组织”和企业担保,建立扶贫自立服务社等,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问题有了新的进展,开展了互助资金“规范提升年”活动和扶贫项目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扫描下载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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