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领路人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和崇高使命。在波澜壮阔的革命年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了长达28年的不懈探索和浴血奋战,最终指引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奠定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一切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奋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向总体小康的伟大历史转变。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引导中国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领路人,没有党的坚强领导就没有中国今天的繁荣富强。
一、 中国扶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积弱,人民穷困。到1949年,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以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为己任,坚持依靠自力更生,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着力改变“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我们逐步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加快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我们实现了土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为从根本上消除贫困奠定了制度基础;我们建立了初级的农村社会保障和教育、卫生体系,努力改善人民生活。但由于各种原因,直到1978年,我国仍有2.5亿农村人口处于未得温饱的贫困状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改革开放的号角,开启了消除农村贫困的新征程。1978—1985年的体制改革推动阶段,我国农村探索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乡镇企业大量涌现和快速发展,大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农村贫困问题大面积缓解。到1985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2.6倍,绝对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1.25亿。1986—2007年的专项计划推动阶段,我国开始实施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建立了扶贫开发领导机构,制定了国家贫困标准,确定了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开始采取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在1994年颁布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基础上,新世纪伊始,我国又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扶贫工作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到2007年底,我国绝对贫困人口减少到1479万。从2007年起,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底开始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中国扶贫事业进入了开发扶贫和救助扶贫两轮驱动的新阶段。2008年底以来,以新标准衡量,我国贫困人口从4007万减少到2600多万。
经过6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扶贫事业取得辉煌成就。一是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根据上世纪80年代中期确定的扶贫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1978年的2.5亿稳定减少到目前的1000万以下。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89年的303.76元增加到2010年的3273元,从2001年到2010年年均实际递增8.1%,略高于全国农村的平均增长水平。二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成就突出。改革开放之初,贫困地区50%以上的行政村不通公路,不通电,绝大多数不通电话。到2010年,重点县自然村通公路比例为88.1%,通电比例为98%,通电话比例为92.9%,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三是贫困地区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新世纪以来,重点县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均实际增长7.97%,目前达到2662元。2010年,重点县农户人均住房面积24.9平方米,农户使用旱厕和水冲式厕所比重达88.4%,分别比2002年提高23.9%、6.1%。四是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2010年,适龄儿童在校率达到97.7%,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青壮年文盲率为7%,比2002年下降了5.4%。在重点县,乡乡建有卫生院,绝大多数贫困村设有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达到93.3%,有病能及时就医的比重达到91.4%。五是初步建立了全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到2010年底,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人口达5228.4万,农村五保救济覆盖人口达554.8万,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
中国扶贫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也加速了全球减贫进程,为世界减贫事业做出了贡献。据联合国资料,无论按照我国政府的扶贫标准,还是参考国际贫困标准,我国都是最早提前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目标的发展中国家。从1990年到2005年,全球生活在每人每天消费1.25美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减少到14亿,按此标准中国对世界减贫事业的贡献率达70%。
二、 中国扶贫事业创造和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验
60多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创造和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验。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庄严时刻,回顾中国人民挑战贫困的历程,总结扶贫开发的基本经验,对于将扶贫开发事业推向新阶段,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坚持党的领导,实行政府主导。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多次召开扶贫工作会议,对扶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党和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时,始终把农村扶贫开发作为重要内容,并根据国情变化不断调整扶贫标准以及重点扶持区域。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了扶贫开发机构,逐步建立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党的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促进经济增长,巩固农业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为缓解农村贫困创造了良好条件。一方面,经济增长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了大量机会,目前约有2亿多农村劳动力实现了非农就业;另一方面,经济增长有利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带动了贫困地区的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到2010年,我国粮食、蔬菜、肉类、禽蛋等主要农产品,人均占有量均已接近或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有效解决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动员社会参与,加强国际合作。2002年,国务院重新部署机关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协调272个中央党政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大型国有企业定点帮扶481个重点县,2001—2010年直接投入资金和物资90.9亿元,为重点县培训各类人员168.4万人次;组织东部6个省、3个直辖市和6个计划单列市对口帮扶西部11个省区市,2001—2010年东部省市各级政府无偿援助西部44.4亿元,企业投入约2500亿元。此外,我国积极与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减贫合作,联合实施多种形式的扶贫项目。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以来,我国扶贫领域利用各类外资5.6亿美元。
依靠自力更生,实施开发扶贫。发动和依靠群众,让贫困人口直接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决策,促进贫困人口素质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是开发式扶贫的根本目标。为此,长期以来,我国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帮助贫困地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通路、通电、通邮、通广播电视,大力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小型加工业项目。特别是从2001年以来,我国在12.6万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计划,在13600个贫困村建立互助资金组织,对700多万生活在自然条件极端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移民扶贫,对400多万贫困家庭劳动力实施雨露培训计划,促进了贫困人口的就地致富或转移就业。
统筹城乡区域,促进科学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加快建立农业补贴制度,加大对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与此同时,我国开始全面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我国先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中部崛起战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着力改善西部生态环境,有效地增加当地农民收入。
三、 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现阶段,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以此为契机,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进一步瞄准扶贫对象和范围。今后,国家将把扶贫工作重点放在连片特困地区,加大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区域性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根本上改变这些地区的落后面貌。同时,继续把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作为扶贫工作重点瞄准对象,做好连片特困地区以外重点县和贫困村的扶贫工作。
进一步明确扶贫战略支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是当前扶贫工作的三个战略支点。专项扶贫的重点是实施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尤其对贫困地区的革命老区县,要给予重点扶持。行业扶贫要明确部门职责,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重视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为扶贫对象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社会扶贫要加强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东西扶贫协作,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并积极开展减贫领域的国际合作。
进一步完善扶贫政策体系。“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强化财税支持、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生态建设等扶贫优惠政策,并将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残疾人的扶贫开发纳入总体规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各项扶贫措施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投入力度。此外,还要重视采取特殊措施帮助贫困残疾人,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进一步强化扶贫开发责任。要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创新扶贫资金到户扶持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使扶贫对象得到直接有效扶持。要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强化审计监督,拓宽监管渠道,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等违规行为。要加快扶贫立法,使扶贫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实现扶贫工作运行的常态化。
回顾历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成功地打了一场扶贫攻坚战,带领中国人民进入了总体小康社会,这是世界史上了不起的成就。90年奋斗,新中国减贫事业的辉煌成就,在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上树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展望未来,我们更加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华民族一定能够早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宏伟目标,并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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