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扶贫开发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扶贫开发纲要》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纲要性文件。制定实施《扶贫开发纲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坚决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事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把《扶贫开发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中央

      国务院

      201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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