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扶贫开发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总体要求,推进全国扶贫开发人才建设,为新阶段扶贫开发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规划。
序言
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涉及领域宽,发展任务重,必须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扶贫开发人才建设重点是两大方面:一是从事扶贫开发事业的各类人才,包括党政干部、专业技术骨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理论研究人员以及志愿者服务队伍;二是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包括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村实用人才、扶贫项目管理人员等。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扶贫开发人才建设和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国扶贫系统人才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贫困地区人才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人才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但与形势发展和扶贫开发事业需要相比,还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人才总量不足,贫困地区人才资源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结构性矛盾突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严重短缺;流失现象严重,特别是中青年骨干人才流出多、流入少。
未来十年,是扶贫开发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结合《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统筹推进扶贫人才发展和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为全面实现新阶段扶贫开发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推进扶贫开发人才建设,切实增强贫困地区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对劳动力资源的培训开发能力,努力开创扶贫开发事业人才发展的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今后10年,扶贫开发人才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多层开发,面向实际需要;以用为本,引进培养并重;完善体系,促进结构优化;注重实效,创新体制机制。
多层开发,面向实际需要。把服务于新阶段扶贫开发事业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努力缓解相对贫困问题的总体目标,规划扶贫开发人才建设,制定政策措施,形成高、中、低多层次人才共同发展的局面。
以用为本,引进培养并重。适应大扶贫需要,树立大人才观,为扶贫开发事业和贫困地区发展集聚人才、培养人才,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搭建各类人才参与扶贫开发实现自身价值的广阔平台。
完善体系,促进结构优化。把握扶贫开发事业人才建设规律和特点,坚持高层次理论研究人才、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项目实施人才、公益人才等与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机结合,努力形成中国特色扶贫事业人才发展格局。
注重实效,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扶贫事业吸引、培养、使用各类人才的激励机制,贫困地区开发、利用、提升人力资源素质的动力机制,强化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人才支撑。
二、 发展目标
到2020年,扶贫开发人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扶贫开发事业和贫困地区人才总量稳步提升;人才结构趋向合理,各类各层次人才素质普遍提高,扶贫开发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贫困地区人才缺乏和流失现象明显改观。
──党政干部队伍。重点县分管扶贫工作的党政干部每3年轮训一遍。推进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中的干部交流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县以上党政机关到贫困地区定点扶贫(挂职)每年3700人次以上,东西扶贫协作干部交叉挂职300人次以上。
──扶贫业务骨干。每年培养扶贫业务骨干700名以上。加强重点贫困村扶贫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实施整村推进的重点贫困村具有1名扶贫项目管理专业知识的本土人才。
──扶贫理论研究人才。力争每年新增扶贫领域研究人员100名。
──基层组织负责人和致富带头人。国家每年培训贫困地区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300人以上;每省(区、市)每年培训此类人员不少于1000人次。
──实用人才队伍。大幅度提高重点县农村各类实用人才比例;通过各类职业院校每年为每个重点县培养200名“两后生”。
──志愿者服务队伍。在全国22个中西部省(区、市)建立志愿者驿站,力争每年动员和安排1万人次志愿者到贫困地区参与扶贫工作。
──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通过技能培训,中西部贫困地区每年转移青壮年劳动力60万人次以上,稳定就业率不断提高。
以上主要目标、人才类别和完成时限详见附表。
三、 主要任务
(一)努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
1. 强化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和扶贫系统管理人才培养。通过定期轮训、挂职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特别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党政干部培训力度。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努力造就一支素质较高、作风过硬、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需要的扶贫干部队伍。加强统计监测、资金项目管理、规划编制等重要技术岗位和整村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岗位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全面提高扶贫开发组织领导水平。
2. 加快贫困地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及“人才对口支持计划”,引导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社会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到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工作或提供服务。继续把党政机关干部挂职锻炼作为党政机关定点扶贫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3. 壮大扶贫理论与实践研究人才队伍。以扶贫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平台,广泛联系和吸引相关领域专家参与扶贫理论建设,构建扶贫智囊团、扶贫国际交流人才、高层次理论研究人才库,深化中国特色扶贫理论研究,拓展实践咨询。逐步建立完善扶贫理论软科学研究管理制度,定期发布年度重点研究计划。积极采取论文评奖、经费支持、安排实地调研、邀请参加研讨会等方式引导重点科研院校开展扶贫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二)精心培养打造创新型团队
4. 形成较大规模的基层创业型团队。制定扶持政策,大力整合资源,鼓励和支持到农村基层创业兴业,在创业培训、项目审批、小额信贷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采取试点推广办法,支持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致富带头人牵头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加快培养农业产业化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大力推进“一村一品”,鼓励和支持在贫困地区创办扶贫产业经济实体。努力促进贫困地区的创新型人才在创业兴业中逐步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
5. 造就一批扶贫公益事业领军人才。引导和鼓励各界人士参与贫困农村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等社会服务事业,创办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各方面力量开办产业扶贫培训班、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及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普及推广科技知识和实用技能。积极推动乡土人才创建适合本地特点的信息服务平台。
(三)积极培养发展实用人才队伍
6. 大力培养面向农村的各类实用人才。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不断充实壮大在贫困地区干事创业的企业家队伍,以及在贫困地区基层从事项目管理、组织和实施的人才。积极引导和推进 “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到贫困村服务锻炼。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并推动实施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具体政策。要更加注重发挥科技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把扶贫开发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7. 发展壮大扶贫志愿者队伍。精心设计志愿者行动项目,引导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社会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到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志愿者服务。动员各方面力量,逐步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立志愿者驿站。不断拓展志愿者资源,建立志愿者信息数据库,搭建“志在天下”扶贫志愿者人力资源网络平台。
8. 着力加强村级组织负责人和致富带头人培训。结合整村推进、产业开发等重点工作,培养一批贫困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和致富带头人。国务院扶贫办在“十二五”期间,每年直接培训300人次有整村推进任务的贫困村负责人。各级扶贫部门对当年有整村推进任务的重点贫困村负责人进行普遍轮训。
(四)大力培训开发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
9. 加大“雨露计划”实施力度。改进培训方式,创新培训机制,合理确定短、中、长期培训数量比例,完善就业信息对接机制,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有序流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贫困家庭劳动力为对象,以稳定就业为目标,力争每年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60万人以上,稳定就业率不断提高。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在培训资质认定、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支持,定期组织全国性的劳动力转移对接洽谈会。
10. 加大支持职业技术教育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两后生”(初中毕业未考入高中、高中毕业未考入大专院校学生)实行中长期培训,加大职业教育力度,积极组织发展正规职业教育。各级扶贫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职业院校资源,支持其扩大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学历教育的规模,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结合上述人才建设的主要任务,国务院扶贫办依据本规划要求,分别组织制定“扶贫开发高层次人才计划”、“贫困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等4个专项实施计划。
四、 政策措施
(一)不断加大人才工作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每年都应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扶贫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扶贫系统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才的培训工作,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此类培训的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并逐年增加。重视贫困地区创业型人才建设,自2011年起各省都要安排资金用于此类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各级扶贫部门要在小额信贷、科技扶贫、金融扶贫合作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支持乡土人才就地实施产业开发项目。
(二)切实提高在贫困地区工作的人才待遇。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提高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人才待遇。积极争取组织人事、社会保险等部门对到“三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工作及期满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各级扶贫部门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时,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三)研究制定在贫困地区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挂职干部的鼓励政策。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建立定点扶贫、东西协作扶贫中挂职干部的激励机制,形成合力,吸引各类人才到边远艰苦地区、到重点县建功立业。
(四)充分发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安排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参与扶贫开发重点工作调研,为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对做出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进行奖励。
(五)大力推动减贫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减贫理论研究院所,开设扶贫专业课程、创设扶贫专业学科。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通过扶贫外资项目实施、技术援助、课题研究、研讨培训、高层学者交流等方式,引进吸收国际先进的扶贫理论、发展经验、组织模式等。
(六)创新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机制。改进“雨露计划”培训工作,逐步向支持“两后生”职业教育转变。完善、推广贫困地区劳动力和“两后生”进入职业院校学习补贴的政策。
五、 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国务院扶贫办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各省(区、市)扶贫办(协作办)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人才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推动人才建设各项事宜。各级各单位确定的人才工作联络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业务工作分工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省(区、市)扶贫办(协作办)要根据本总体规划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方案)。
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抓人才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要建立人才工作督导检查、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和人才工作统计监测体系,提高人才工作督导管理水平。
密切配合。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牵头单位(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相关单位(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扶贫部门要重点配合做好由中组部牵头,国务院扶贫办参与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边远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实施,国务院扶贫办参与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
表彰先进。要充分利用和发掘资源,增强扶贫开发事业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营造良好氛围。根据工作需要,可联合本级组织、人事部门适时组织对扶贫开发工作中涌现的优秀基层组织负责人进行表彰,并有计划地宣传推出一批扶贫先进典型人物。
附件 扶贫开发人才发展目标一览表
领 域 |
各类别人才发展内容 |
发展目标(新增) |
|
2015年 |
2020年 |
||
党政干部 |
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挂职干部 |
2000(人次) |
4000(人次) |
东西扶贫协作交流干部 |
1500(人次) |
3000(人次) |
|
中西部省(区、市)直机关定点扶贫 |
16500(人次) |
33000(人次) |
|
扶贫业 务骨干 |
统计监测人员 |
1100(人) |
2200(人) |
项目管理人员 |
1100(人) |
2200(人) |
|
金融扶贫人员 |
1100(人) |
2200(人) |
|
国际合作交流人员 |
250(人) |
500(人) |
|
扶贫理论 研究人才 |
通过专家委员会等联系高级研究人员 |
250(人) |
500(人) |
引导研究生进入扶贫研究领域 |
150(人) |
300(人) |
|
与有关院校联办扶贫专业班(二学位) |
150(人) |
300(人) |
|
基层组织带头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 |
国家培训基层组织带头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 |
1500(人次) |
2000(人次) |
省级扶贫部门每年培训基层组织带头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 |
55000(人次) |
11(万人次) |
|
实用人才 |
扶贫职业院校培养“两后生” |
50(万人) |
100(万人) |
科技扶贫、产业扶贫本土人才 |
25000(人) |
50000(人) |
|
扶贫 志愿者队伍 |
东西协作到西部地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 |
10000(人次) |
20000(人次) |
“三支一扶”中扶贫人员 |
10000(人次) |
20000(人次) |
|
动员扶贫志愿者 |
25000(人次) |
50000(人次) |
|
贫困劳动力 |
“雨露计划”培养职业技术人员 |
300(万人次) |
600(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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