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研究部署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审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26日召开会议,研究当前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审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取得新的成就。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扶贫开发的成就,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会议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任务仍十分艰巨。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缩小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全国人民共同进入全面小康。
会议强调,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提高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会议要求,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大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扶贫开发责任,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扶贫法制化建设,努力实现到2020年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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