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定点扶贫

      【概述】  为扎实抓好定点扶贫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把对云南省西畴县的帮扶工作列入机关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院扶贫工作领导机构,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西畴县挂职锻炼,加强对定点扶贫工作的领导。工作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帮助贫困地区尽快解决群众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实现共同富裕,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和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按照“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式扶贫”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通过政府推动,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并举、对口帮扶和经济协作相结合、重点帮扶和面上帮扶相结合、近期帮扶和长期合作相结合的方针,制定了“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优势互补、雪中送炭”的工作原则。与西畴携手共进,探索扶贫新模式,开创扶贫开发协作工作新局面,全面推动西畴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下派干部能够牢记各级领导的嘱托,在扶贫办和中共西畴县委的领导下克服困难,认真履职,努力工作。2010年,共协调资金已到位590万元,为西畴县新农村建设、产业化扶贫、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帮贫济困等方面做出了贡献。

      【扶贫考察】  做好扶贫工作,走科学发展之路,首先就要了解县情民生,掌握详实的一线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扶贫帮困。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深入西畴实地考察调研2次,挂职干部经常走访县属各部门和乡镇,深入到农村田间地头,深山老林,与干部群众促膝谈心,打成一片。通过考察和调研,既宣传了党的扶贫、惠农政策,科学的发展理念,拉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西畴县干部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又对县情民生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对县乡两级政府没钱办事难、处于“巧妇难做无米之炊”的窘境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对贫困山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艰辛有更直接的感受,从而增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挂职干部做好扶贫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产业化扶贫】  就西畴县财力短缺、农民生活贫穷的现状,最高人民检察院把扶贫工作重点定位在发展特色产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层面,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挂职干部想方设法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办等部委、云南省相关部门协调产业项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为帮助农村农民致富而不懈努力。一是争取“二元杂能繁母猪养殖”产业资金200万元,在县6个乡镇采取“整村推进、重点扶持”及以点带面、建立示范样板的方式,扶持10个村民小组570户农户和7个规模养殖场,2010年该项目发展势头良好,使项目区农户年均增收1000余元;二是根据土山区土质特点,协助柏林乡党委政府在云南省扶贫办争取了“种草养牛”项目资金70万元,地壮大了该乡养牛业的规模,并促进了蘑菇等产业的循环发展;三是投入20万元在鸡街乡黄龙坡村、兴街镇三道桥村分别建设“生猪养殖示范村”和“种桑养蚕示范村”,提高了示范村农户的收入,带动了周边村寨的跟从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  2010年,投入152.5万元先后在莲花塘乡交支坟村、兴街镇多依坪、马鞍山、岔河村和西洒镇大卡村建设5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在这5个新农村中,分别打造成了民族团结示范村、民族团结生态村,新农村建设重点村等。通过建设,这些村庄的村容村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根本性改善,有力促进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同时,还投入3万元补助鸡街乡汪家坪村自建公路建设。

      【劳动力培训】  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从国家农业部争取“劳动力培训”项目资金70万元,加大了县外出农民工的学习培训力度,为他们拓展了就业途径,提高了就业技能。

      【法治教育宣传活动】  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县检察院投入10万元作为普法宣传工作经费,指导县检察院在全县开展新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民对检察院的职能有了更进一步了解,知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教育扶贫】  一是积极与中国扶贫基金会联系,为西畴县2008年、2009年考取大学的68名贫困生争取了每人2000元的特困补助,共计13.6万元。另外,争取香港一企业家从2009年起每年帮助县高中阶段10名孤儿和特困单亲孩子完成学业,每人每学年资助1800元,如能考上大学并资助至大学毕业,上学期9000元已发送到每名学生手中。这些措施有效地帮助了一些农民子女上不了学、上不起学的问题;二是投入25万元并整合西畴县学校危改资金150万元援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程家坡希望小学”,可容纳210名学生,承担学前和小学阶段的教学任务。同时,还帮助该校与北京市电厂路小学共建,不仅在学生间开展“手拉手、一帮一”活动,也在学校建设方面取得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源上的帮助,较好地改善了教学条件。该所小学将成为全县“窗口小学校”之一。

      【抗旱救灾】  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西畴县捐赠抗旱救灾资金25万元,用于资助西畴县缺水最严重的村庄,扶贫干部也多次深入农户了解旱情,帮助排忧解难。同时,还邀请中央电视台“聚焦三农”栏目记者深入到西畴一线报道,向外界宣传了全县旱情。

      【挂职干部扶贫】  开展扶贫工作中,能够时刻铭记各级领导的嘱托,牢记职责,身入心入,及时转换角色,进入状态。工作生活中,挂职干部不以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而自居,不搞特殊,而是以西畴县一名普通干部的身份对待那里的人和事,遵守相关规定,处处检点自律。参加县里的各项活动,协助书记做好各项工作,坚持多看多学多思,不说过头的话,不做出格的事,为人谦虚谨慎,诚恳热情,与县里领导和其他干部关系融洽。下基层和县属部门考察调研不摆架子,不讲摆场,不请吃吃请,积极与基层干部群众打成一片,真心实意排忧,力所能及解难。树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的良好形象,没有辜负各级领导的期望,也得到了西畴县干部群众的认可和尊重。

      在扶贫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下派干部还不断拓宽扶贫领域,丰富扶贫内涵,利用各方资源尽可能的为基层多办实事,为群众多办好事。帮助西畴县检察院争取国家和云南省发改委资金扶持“两房”建设。新办公楼于2010年投入使用,搬家时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会主席张秀杰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亲临现场祝贺并送慰问金5万元,激励了基层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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