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扶贫开发

      【概述】  2010年,海南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总体要求,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减少贫困人口、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做好整村推进扶贫、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联手扶贫、革命老区扶贫、教育扶贫移民等工作。海南省11个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GDP418.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8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772元,分别比上年增加85亿元、44.1亿元和536元,增长20.3%、113.5% 和12.65%,其中五指山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GDP 105.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8.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829元,分别比上年增加22.7亿元、18.97亿元和528元,增长15.8%、98.0% 和16.0%。贫困人口减少到40.52万人,减少4.5万人。

      【扶贫资金投用】   安排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4724万元,其中发展资金15924万元,以工代赈资金62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600万元。另外,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投入联手扶贫资金4178.7万元,其中直接投入1764.7万元,引进资金2414万元。发展资金分三大类使用: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8667万元,占54%;二是发展生产,投入5503万元,占35%;三是培训,投入资金1754万元,占11%。

      【基础设施建设】    共修建乡村道路204公里、桥20座、涵洞122个、饮水工程82宗、打井32眼、水利工程8宗,解决13万人行路难、2.7万人饮用安全卫生水难和866.7公顷耕地灌溉难问题;修建文化室540平方米。

      【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   委托9所高、中职院校开设20个专业学历班,招收贫困家庭子女1601人。通过举办劳动力转移培训班,组织432名贫困家庭青年学习农机维修、高尔夫、烹饪等实用技术技能。市县扶贫办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引导性劳动力转移培训班246期,培训1.2万人次。组织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报考广东顺德国华纪念中学,有1人被录取。

      【种养产业扶持】  共扶持8.6万户贫困农民种植和管理各种经济作物和热带水果5533.3公顷,其中橡胶3913公顷、槟榔282公顷;养猪1.1万头、家禽80万只,淡水养鱼515万尾,养蜂6610箱等。

      【实用技术培训】  举办橡胶、槟榔、绿橙、芒果、香蕉、瓜菜等作物种植和管理技术培训班761期,培训3.9万人次;与省妇联联合在定安县、屯昌县、儋州市、澄迈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市、县举办贫困村妇女增收致富培训班,培训学员750人次;配合省委组织部制作《种桑养蚕新技术》远程教育培训片,并举办培训班53期,培训2665人次。

      【扶贫干部培训】    组织贫困市县领导、扶贫办主任32人次参加全国培训;举办海南省扶贫系统干部培训班6期,培训132人次;省扶贫办举办贫困村干部培训班5期,培训464人次;市、县扶贫办举办贫困村干部、生产能手培训班21期,培训1250人次。

      【教育扶贫移民工程】  海南省教育扶贫移民学生1.86万人,其中10个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10所 “思源实验学校”1.41万人。2010年实施第二期扶贫移民工程项目,新建、扩建9所乡镇中心学校校舍5.24万平方米,当年还建设2所高中思源实验学校,计划接收2500名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部学习。

      【整村推进】  2010年完成84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建设任务,其中五指山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23个,东方市、屯昌县、定安县、临高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等6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38个,三亚市、儋州市、万宁市、澄迈县、海口市琼山区等市、县(区)23个。整村推进扶贫实施项目主要分三大类,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修建乡村道路、饮水工程、桥梁涵洞、小型水利等;二是发展生产,主要是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三是培训,主要用于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村干部培训、职业教育培训等。

      【革命老区建设】  组织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区建设工作意见》。协助做好省老促会第四届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编制并实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2010年,海南省老区建设投入资金3612万元,建设项目163个,覆盖16万多人。新建、改造村路84.38公里、桥梁6座、涵洞39个、饮水工程13宗(井6眼、水塔6个、拉水管24.8公里)、水利工程5宗、小型水库维修及电灌工程6宗,建设文化室5个1120平方米、革命会址1个、文明生态村4个。

      【联手扶贫】  继续组织协调164个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相关市县联手帮扶157个贫困行政村。2010年帮扶单位领导到帮扶点调研指导1174人次,其中省级领导18人次、厅级领导255人次。扶持贫困地区改造茅草房3751户,修建一批乡村道路和饮水工程,开发一批种养项目,受益农户1.4万户6.9万人,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96期,培训4768人次,给老党员、五保户、特困户赠送大米、衣物等一批。省扶贫办会同省教育厅、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邮政公司等部门开展“爱心包裹”项目2010年全国贫困地区学生关爱行动,共向5所希望小学捐赠“爱心包裹”2130个,折合人民币21.3万元。

      【茅草房改造】  省政府20105月14日召开茅草房改造动员会,并与五指山市、东方市、儋州市、乐乐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7市县签订责任状,要求2010年全面完成民族地区茅草房改造任务。海南省共投入资金2.8亿元,其中省投入1.6亿元,市县配套6583.6万元,社会捐资5612.76万元,用于民族地区茅草房改造工作。截至2010年底,共改造茅草房13209户,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省政府分别对各市县茅草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互助资金试点】  2010年,海南省共安排互助资金试点村60个、资金900万元,其中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个、300万元,陵水黎族自治县20个、300万元,白沙黎族自治县20个、300万元。陵水黎族自治县224户农户种植瓜菜108公顷,甜玉米13公顷,管理芒果12.5公顷、橡胶12公顷,养猪200头、家禽500只。

      【县为单位、连片开发试点】   五指山市为 2010年“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单位。计划3年内投入连片开发试点资金460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200万元,整合涉农扶贫资金3407万元。实施基础设施项目74个、资金1825万元;培训项目5个、资金150万元。所有项目覆盖自然村50个、耕地463.8公顷、农户2035户、人口9109人。

      【两项制度衔接】   省成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领导任副组长,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省残联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扶贫办一名副厅级干部任主任。研究制定《海南省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两项制度”试点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召开各市县扶贫办主任、民政局长、相关乡(镇)长和行政村委会主任参加的“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邵阳会议”精神,部署具体工作。选定两个行政村作为海南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村开展工作。各级扶贫等部门到市县、乡(镇)、村调研2799人次;举办培训班226期,印发资料1.5万份、简报8期。截至12月底,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市、县已经全部完成填报登记工作,审批并录入信息系统的贫困户28685户111014人,占总数的95.89%和79.18%,其中,扶贫户12009户95730人,五保户551户806人,低保户2603户8515人,扶贫低保户1522户5963人。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   继续按照《海南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要求,抓好扶贫项目计划申报和审批工作,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对各市县扶贫财政资金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国务院扶贫办。举办4期扶贫统计监测培训班,做好贫困村有关扶贫指标统计监测工作。

      【抗洪救灾】   2010年10月,海南遭遇特大洪涝灾害。省扶贫办组织3个工作组深入贫困市县了解灾情,排查扶贫项目受损情况和贫困村灾情;安排300万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帮助灾情严重市县农民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安排省财政扶贫资金600万元对灾区贫困农户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引导8580人外出务工,增加收入。

      【扶贫工作措施】  1.瞄准扶贫对象。一是保证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包括发展资金、连片开发试点资金、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资金等100%投向贫困村。二是扶贫项目,包括种养业、道路建设、饮用水工程、实用技术培训、沼气池建设等都覆盖到贫困户。三是省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联系,联手帮扶对象全部是省政府确定的贫困村。

    2. 早计划早安排。2010年10月,省扶贫办按照当年中央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盘子拟定下一年海南省扶贫资金计划项目规模。市县扶贫办依照省下达的规模筛选项目、编制计划,报市县委、政府批准。当年初省扶贫办对市县上报的计划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与省财政厅联合报省政府。市县扶贫办协调项目实施村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项目一下达就开始实施。

    3. 抓重点强监督。一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三是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总体素质;四是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科技水平;开展联手扶贫,增强社会帮扶能力;开展教育扶贫移民,改变贫困地区教育落后状况。与此同时,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深入市县查看扶贫开发现场,总结推广经验,纠正存在问题;实行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审计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4. 实施“大扶贫”战略。一是专项扶贫。利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搞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二是行业扶贫。把政府各职能部门、相关行业的工作和扶贫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如教育扶贫、卫生扶贫、交通扶贫、科技扶贫、小额信贷扶贫等。三是联手扶贫。组织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经济发展较快市县联手对贫困农村开展“帮思想、帮门路、帮资金、帮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定点扶贫工作。四是社会扶贫。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鼓励海外、境外华人、华侨积极发展扶贫公益事业,为贫困地区献爱心、作贡献。

      【机关建设】   建立健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及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一系列有关文件;开展“法律进机关”等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省扶贫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开展廉政工作评议活动;抓好扶贫项目资金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机关党委委员学习6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7次,上党课2次、辅导课2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5场次,撰写心得体会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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