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扶贫开发

      【“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回顾】  扶贫开发投入大幅度增加。2006—2010年,国家和安徽省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9.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6.45亿元、省级财政配套3.24亿元,分别比“十五”期间增加15.2亿元、14.35亿元、0.84亿元。

      贫困人口数量大幅下降。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2005年底384万人,2010年底降至209.33万人,五年减少贫困人口174.67万人。贫困人口发生率下降到3.97%。

      贫困地区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安徽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5年的2641元增加到2010年的5285元,5年增长了100%。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2044元增长到2010年的4269元,增长109%。

      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2006—2010年,对4000个重点贫困村实施了整村推进,新建和改扩建乡村道路17106千米;实施农田改造89.35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26.67万亩,造林绿化74.1万亩;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改善了226.27万人和145.31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对4362户贫困户实施移民搬迁。

      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得到发展,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得到提高。2006—2010年,新建和改建中小学校32.4万平方米,改扩建乡镇卫生院(室)和村计生室13.8万平方米,新建和改建村活动室12.9万平方米;实施“雨露计划”项目,转移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达38.2万人,转移就业20.9万人,扶贫助学3万余人,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农民97.3万人次。

      【两项制度衔接】  2010年,在岳西、利辛两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通过“贫困监测定规模,村民票决定对象”的办法,对贫困人口中的扶贫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五保户进行了有效识别。对贫困户分类落实扶贫政策: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做到应保尽保;扶贫对象,实行开发式扶贫,做到能扶则扶。在两县试点的基础上,对安徽省47个县(区)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申请了37个县(区)的国家政务外网的密钥,明确了专职管理人员,为全面推开两项制度衔接夯实基础。

      【整村推进】  2010年,安徽省实施整村推进重点村572个,安排整村推进项目2058个、资金73730万元。新建、改建公路2237千米,建成桥梁375座,完成农田水利建设工程454处,完成人畜饮水工程238处,基本解决了22.5万人、16.2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改厕改栏1342处达19945平方米,修建沼气池9686座,修建垃圾处理厂40个,兴建农村文化设施61处,新建、改建农村中小学校73个达27060平方米、农村卫生室和计划服务室245个达27760平方米,开展扶贫助学9667人,实施扶贫移民搬迁431户达1561人。

      【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  2010年,安徽省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300万元实施雨露计划项目。培训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4万人,转移3.3万人,实现稳定就业3.1万人;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培训贫困农民14万人次;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资助行动,资助贫困家庭的大中专学生近2万名;继续实施“碧桂园”项目,培训转移农村退役士兵1325人;全面推行“雨露计划”信息管理系统,在12个市和29个重点县(区)扶贫办、财政局、培训基地安装了管理软件,对雨露计划实行数字化管理。

      【产业化扶贫】  2010年,继续推进扶贫贴息贷款制度改革,放开承贷金融机构,增加财政贴息资金投入量,安徽省安排财政贴息资金2341万元,其中扶贫贴息项目贷款贴息资金1170万元,扶贫到户贴息资金945万元;安排产业化基地建设资金,发展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安徽省安排产业发展项目291个,其中种植业项目124个,养殖业项目94个,经果林项目73个;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社会扶贫】  2010年,一是抽调省直单位31名处级干部到贫困县挂职扶贫。省委组织部选派第四批优秀青年干部到贫困村任村支部书记,驻点扶贫。省级定点扶贫直接投入资金14500万元(含物资折款),市、县两级定点扶贫直接投入资金10300万元。二是协调组织13家中央机关及企事单位和35家驻皖单位定点帮扶安徽省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派驻挂职扶贫的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4人。各单位共投入资金和物资1200万元、引进资金约15000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20期、组织劳务输出800人次、资助贫困学生900人。三是配合中国扶贫基金会实施2010年爱心包裹项目,募集款项192.26万元。

      【互助资金试点】  2010年,稳步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安徽省在1770个行政村建立互助社1972个,入社农户103727户,其中贫困户38192户,互助资金总额15652.3万元,累计发放资金18648.9万元,借款农户达53488户,其中贫困户22029户。

      【促进革命老区发展】  2010年,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项目2个,共投入资金4250万元。在金寨、太湖两个县,确定了30个项目村,编制了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并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审核和批准。

      【县为单位、连片开发试点】  2010年,在利辛、潜山、泾县、阜南4个县实施连片开发试点。比照国家试点的方法,省里安排专项资金,在金安区、绩溪县2个县(区)实施省级连片开发试点。

      【扶贫规划】  在对皖北地区、大别山区和沿淮行蓄洪区等地区就“扶贫标准”、“扶贫开发全覆盖”、“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创新”等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安徽省“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纲要》(初稿)。

      【扶贫工作措施】  1. 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皖发[2009]21号)的要求,继续推进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全覆盖,力争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重点实施“552”扶贫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把增加农民收入、减少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目标,力争一年实现脱贫40万人。

    2.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落实重点县(区)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考核办法,把扶贫开发成效列入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内容并记入档案,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之一。市、县两级全面建立扶贫开发领导及工作机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加强扶贫机构建设,稳定机构,加强力量,提高工作水平;各市和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设立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或明确一个部门兼抓扶贫开发工作,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积极履行行业部门扶贫职责。落实干部待遇,对长期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工作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继续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皖发[1999]17号)的有关规定。

    3. 完善三项机制,提升扶贫开发工作水平。一是扶贫责任机制。在《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分工方案》的基础上,实施重点县(区)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考核和各行业各部门的扶贫职责年度量化考核办法,初步建立了扶贫开发成效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建立行业扶贫责任制。二是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督查、验收等过程中的资金监管机制。三是扶贫对象识别机制。以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为契机,在 “贫困监测定规模、村民评议定对象”的基础上,建立“个人申请、村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扶贫对象识别机制。

    4. 继续完善“U盘工作法”,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效率。U盘具有轻灵、可靠、便携、容量大等特点,使用U盘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工作。2010年在U盘使用上要求进一步做好资料的搜集、整理、录入工作,同时注重U盘资料的更新、保密及工作督查等方式方法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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