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扶贫开发

      【概述】  2010年,是浙江省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的第三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务院扶贫办的关心支持下,浙江省各级各部门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年度计划的各项目标,保持了扶贫工作深入推进、低收入群众持续增收的良好态势。浙江省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的低收入农户人口新增56.2万;省重点扶持的26个欠发达县(市、区)和黄岩区、婺城区、兰溪市有关乡镇(以下简称29县)完成异地搬迁7.8万人;29县实现来料加工费收入50.8亿元;29县完成农民培训30万人次。2008年~2010年,浙江省有82万户(204万人)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其中29个县有32.3万户(80.8万人)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

      【扶贫标准】  随着农民收入水平和农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浙江省农村扶贫标准也逐步提高。新世纪以来的贫困乡镇扶贫攻坚阶段、欠发达乡镇奔小康阶段、低收入农户奔小康阶段三个阶段,浙江省从本省实际出发,自行确定阶段性的扶贫标准。2000年~2002年贫困乡镇扶贫攻坚阶段的扶贫标准为农民人均纯收入1500元,2003年~2007年欠发达乡镇奔小康阶段的扶贫标准为农民人均纯收入2366元,2008年~2012年低收入农户奔小康阶段的扶贫标准为农民人均纯收入2500元。

      【扶贫财政投入】  2010年,浙江省省级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共计4.76亿元(不含各项职能扶贫资金),其中异地搬迁项目补助资金3.49亿元、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发展资金7212万元(包括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生产发展扶持资金和资金互助组织补助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贴息1200万元、来料加工奖励2000万元等,同口径总量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此外,省财政还安排欠发达地区财政运行和发展补助资金10亿元,按照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用于欠发达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在省级财政的带动下,欠发达地区市、县两级也相应增加了扶贫资金投入,市级财政投入1.35亿元,比上年增加1225万元,增长10%;县级财政投入4.33亿元,比上年增加7216万元,增长20%。

      【特色种养业】  按照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要求,扎实推进欠发达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茶叶、果品、笋竹、油茶、食用菌等特色农业生产基地,支持工商企业投资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设施农业发展、农机具购置、林区道路修建、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品牌培育等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2010年,29个县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专业合作社达到8047家,合作社成员达到41.62万个。

      【来料加工业】  充分发挥浙江省民营企业众多、市场发育完善、外贸出口强劲、交通条件便捷等得天独厚的优势,积极发展来料加工这种原料和销售两头在外的生产方式。把发展来料加工作为农村扶贫开发中促进农民创业和难以外出就业农民就地就业增收的重要举措,强化政策扶持,搭建服务平台,培育经纪队伍,扩大覆盖范围,形成了“时时处处无闲人”的充分就业格局。2010年5月26—29日,省政府在义乌召开了浙江省来料加工业务对接洽谈会,为来自40个县的450名来料加工经纪人免费提供技能培训、样品展示、洽谈服务,达成业务合作意向1256项、加工费1.13亿元,同时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来料加工加快发展工作。2010年,29县来料加工从业人员80.6万,发放加工费50.8亿元,从业人员加工费人均收入6300元;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帮扶来料加工业发展。

      【农家乐休闲旅游业】  把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作为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农户创业增收的重要途径,科学规划布局,挖掘经营主题,创新发展机制,改善监管方式,强化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创业就业、生态文明建设、农业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发展。2010年,29县累计发展农家乐经营户3953户,从业人数2.96万,实现营业收入7.9亿元。

      【农民培训就业】  以实现稳定转移就业和发展现代农业为导向,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低收入农户外出务工、经商和外出农民返乡创业。2010年,29县培训农村劳动力30万人次,转移9.5万人;其中培训低收入农户8.6万人,转移5.2万人;培训来料加工经纪人200名。继续实施“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面向欠发达地区招收农民大学生100名。全面加强51个农村实用人才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低保”家庭就业援助,帮助6000余名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

      【异地搬迁】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灵活安置、确保稳定”的原则和“搬得下、稳得住、富得起”的要求,以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工业功能区为主要入迁地,科学规划,精心组织,严格施工,加强配套,建成了一大批“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功能齐全、生活便利、治安良好”的农民异地搬迁小区,越来越多的山区农民走上了易地居住、转移就业、增收致富的路子。省政府把农民异地搬迁列为“为民办实事”十件实事之一,搬迁规模从每年5万人扩大到6万人以上,补助标准从上轮扶贫(2003—2007年)的每人3000元提高到本轮扶贫的人均5600元,省财政补助对象从高山远山区域群众下山搬迁扩大到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群众避让搬迁、重点水库库区群众出库搬迁、海岛县区偏远小岛群众出岛搬迁。2010年,启动实施海岛县区“小岛迁、大岛建”工程,全面检查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群众避让搬迁情况,顺利完成乌溪江库区二期帮扶工程;29县投入农民异地搬迁建设资金35.1亿元,完成农民异地搬迁7.8万人。

      【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平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扩大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千万农民饮用水、村庄整治和农村信息化等建设,促进城乡间、区域间公共资源的均等配置,改善低收入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2010年,欠发达地区通村公路、农村联网公路的技术等级和里程大幅度提升,完成通村公路路基路面3251千米、联网公路891千米;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完成投资10.79亿元,改善了1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条件。

      【社会保障】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扩大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的覆盖面,加大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住房救助、灾害救助的力度,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降低低收入农户因学因病因灾返贫致贫的机率。2010年,浙江省开工建设敬老院221家,投资3.4亿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4375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6.9%;农村“低保”对象61万人,“低保”平均标准达到245元/月·人;37万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生和42万中等职业学校困难学生获得教育救助;直接医疗救助困难群众58.8万人次,各级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资金6亿元;11.2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得到改造。

      【区域协作】  按照“互补互利”的原则,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进一步扩大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联姻和技术、教育、卫生、人才、就业等多方面协作,促进资本与劳动力的双向对流和产业转移、劳务对接、异地开发。2010年,浙江省共签订山海协作项目3971个,到位资金865亿元;落实产业合作项目866个,到位资金299.86亿元;劳务培训4.15万人,转移就业3.58万人。

      【社会援助】  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众多、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倡导和党政部门的示范带动,激发企业和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建立省市县单位、发达县镇和各类企业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县乡干部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的新格局,大力倡导社会慈善救助,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扶贫格局。2010年,浙江省落实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结对帮扶资金2.13亿元,其中省级结对帮扶资金1.35亿元。

      【扶贫小额信贷】  深入实行免担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制度,省财政安排每个欠发达县100万元小额信贷抵垫资金,要求各县财政配套安排200万元,县农村信用社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放贷,并明确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执行,省财政还对贷款利息给予60%的贴息。2010年,29县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1亿元,支持1.7万户农户发展经济。

      【村级资金互助组织试点】  在国务院扶贫办安排浙江省试点的基础上,浙江省自行扩大试点。在省财政安排每个试点村20万元(国务院扶贫办试点村安排30万元)基础上,试点村农民采取股份合作制办法,吸纳农民入股参与,不仅扩大了互助资金规模,而且也增加了农民资本经营收入。至2010年底,试点村累计达到238个,吸收入会农户2.7万户,其中低收入农户1.8万户;累计发放农户借款1.96亿元,入会农户年人均增收910元。

      【投融资机制】  针对异地搬迁小区建设资金需求大的情况,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新农村建设投融资公司,为银行资金投向“三农”和扶贫提供平台。龙游县政府投入1000万元注册成立奔康投资有限公司,向农发行融资1.2亿元,建设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可安置983户(3200余人)的农民异地搬迁小区。

      【职能扶贫】  省级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明确的职责分工,以及52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帮扶需求,制定了职能扶贫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政策,不仅落实了各项“普惠制”项目,还实施了一大批“特惠制”项目。建立了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布置年度工作任务,省扶贫办与省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并把督查结果列入省政府对省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机制,充分调动了部门的积极性。2010年,省级35个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了118个职能扶贫项目。

      【科技扶贫】  2003年,浙江省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2003—2004年,每年从省级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选派101名科技人员入驻原101个贫困乡镇任科技特派员。2005年起,科技特派员制度在浙江省推行,省级选派的科技特派员增加到211名,入驻当时省重点扶持的211个欠发达乡镇;市级也从当地科研单位和学校选派科技特派员,浙江省1279个乡镇实现了“乡乡都有科技特派员”。2008年以来,为了弥补单个科技特派员的专业局限和力量不足,建立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制度,组建19个由省级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担任的法人科技特派员,与19个欠发达县开展结对服务;组建由省级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756名科技人员组成的120个团队科技特派员,与72个县结对,服务57个区域特色产业。

      【合作扶贫】  在推进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时,进一步强化合作扶贫,广泛采用股份合作制形式,吸纳低收入农户入股加入合作组织,使低收入农户既有劳动报酬又有分红收入。一是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低收入农户参股入社。积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低收入农户入社,带动更多的低收入农户发展基地生产、增加分红收入,成为具有扶贫功能的合作社。各级农业部门也优先和加大对具有扶贫功能合作社的扶持,同时积极创新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方式,允许各地对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扶持,按入社的低收入农户数量发放,或量化为低收入农户的股份。二是以股份合作制形式举办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资金互助组织。在开展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时,采取股份合作制形式,允许一户多股(但最多不超过总股金的10%,且需审批),且实行年终分红。同时,规定省财政提供的股本金,可以将其一部分量化为低收入农户中特困农户的入社股份。三是探索将财政扶持农业的项目资金量化为低收入农户的股份。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探索将财政扶持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有关资金,全部或部分量化为低收入农户股份,让更多的低收入农户成为合作创业者,拥有按股分红或保息分红的收入。

      【村级集体经济】  2008年以来,浙江省采取多种形式,支持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一是发展集体物业经济。盘活集体闲置房产,开展存量物业租赁经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村级留用地、政府扶持资金和结对帮扶资金,在城镇、工业功能区、中心村、异地搬迁小区等区位条件较好的地方建设集体物业项目。二是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利用集体统一经营的各类土地和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土地,结合政府扶持的土地整理、设施农业、基地建设等项目,开发村集体所有的现代农业项目。三是搞活集体资产经营。鼓励缺乏发展空间的村利用帮扶资金、集体货币资产,通过异地购置物业、参股经营稳定和资产质量较好的企业等途径,实现集体资产增值;鼓励通过集体所有的“四荒”、经济林和水面等资源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产业开发。四是探索财政资金量化办法。鼓励各地将财政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全部或部分量化为低收入农户集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让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在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中拥有一定股份或固定分红。

      【“一村一计一单位”帮扶机制】  从2008年起,省委、省政府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省、市、县三级建立了对52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结对帮扶体系,实行“一村一计一单位”帮扶措施。组织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型医院)、国有企业、发达县镇、大型民营企业等295个单位组成29个帮扶团组,与29县的20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结成帮扶对子,实施为期五年的结对帮扶。其他的32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由市、县组织结对帮扶。通过制定帮扶举措,实施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有力地促进了低收入农户增收和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10年,省级帮扶团组落实帮扶项目1800多个,到位帮扶资金1.35亿元,引进资金1.42亿元,带动低收入农户9.25万户。

      【“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  从2008年起,在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中全面实施“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由市、县、乡镇、村干部对111万户低收入农户进行结对帮扶,并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结对干部根据低收入农户实际情况,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项目,落实帮扶措施。通过经济帮扶、产业帮扶、技术帮扶、就业帮扶等形式,实现低收入农户“户户有增收项目”。

      【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政策】  2010年,在开展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对浙江省经济发展最落后、生态保护任务最繁重、地理位置最偏远的泰顺、文成、开化、松阳、庆元、景宁和磐安、衢江、常山、龙泉、云和、遂昌等12个县(市、区),实施为期三年的特别扶持。其中前6县每年安排2亿元扶持资金,后6县每年安排8000万元扶持资金。特别扶持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民生水平、增强内生功能为中心任务,按照“省定原则、县选项目,项目管理、封闭运行,县为主体、上下联动”的要求,把加快发展与转型发展统一起来,坚持以人本发展为根本目的、绿色发展为基本路子、集聚发展为重大战略、创新发展为强大动力,同时努力在加快发展中谋求转型发展、在转型发展中促进加快发展,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的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发展道路。其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13年,各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1%以上;8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低保农户除外),其中2011年基本消除年家庭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农户;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  由团省委组织实施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是社会扶贫的组成部分。团省委发挥组织优势,动员浙江省团员青年、青年企业家捐资参与扶贫,对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实行助学、助困、助医、助业,与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开展结对帮扶。2010年,团省委联合浙江教育科技频道、省青基会,推出《牵手》电视节目,举办低收入农户大学生牵手圆梦现场活动,吸引爱心人士关注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参加活动的230多位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全部得到资助结对,助学资金超过百万。2010年完成低收入农户青少年结对帮扶8.9万多人,落实帮扶资金7202万元,累计结对帮扶率达到79.3%。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浙江省早在1996年就建立和实施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入新世纪以来,浙江省的扶贫标准一直高于农村“低保”标准,扶贫举措全面覆盖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2003年扶贫任务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到减缓相对贫困以后,“低保”的任务是保障绝对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而扶贫的任务则主要是帮助相对贫困人口提高增收能力和收入水平,且“低保”对象继续全面享受扶贫政策,农村扶贫与农村“低保”两项制度衔接较好。到2010年,浙江省共有82万户、204万人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尚有29万户、67万人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不到2500元;浙江省农村“低保”对象从2007年末的56.2万人到2010年末时已增加到61万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2007年时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2010年每人每月245元。

      【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  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是2008年以来实施的城市扶贫举措,它与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共同组成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就业创业扶持行动、社会保障扩面行动、社会慈善关爱行动等三大行动。2010年,浙江省60%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标准;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2.15万人,新增残疾人就业8500人;对1889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帮助15.43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基本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40万;全面实现“低保”标准2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新增廉租住房保障1.42万户,其中实物配租6005户。

      【扶贫信息化管理】  开发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低收入农户青少年3个数据库,建设“浙江省扶贫信息网”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网页”,对专项扶贫、职能扶贫、结对帮扶三大方面、八大行动实施情况等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实行数据库年度更新。2010年,省扶贫办联合省统计局建立扶贫统计监测制度,以29县和低收入农户超过5000户(低保户除外)的11个县(市)(涵盖了浙江省8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为调查范围,每县抽样调查200户,对浙江省低收入农户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消费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对11个市和40个县(市、区)的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作进行分析评估。

      同时,实施扶贫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公示、网上审核、网上统计、网上年检”制度,减少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透明度,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有效的网络管理体系。目前,每年6万人以上的异地搬迁项目和几千个低收入农户发展项目已全面实行到户到项目的网络管理,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已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分析监测。

      【扶贫工作各类会议】  浙江省注重以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工作。2010年,浙江省针对扶贫开发工作主要召开了以下会议。

      2月24日,省农办、省扶贫办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农办主任、扶贫办主任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2009年浙江省农办、扶贫办系统的工作,并对贯彻落实好浙江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还表彰了2009年度浙江省农办、扶贫办系统先进单位。

      5月17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杭州召开扩大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前阶段浙江省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扶贫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了下阶段扶贫工作任务。

      5月28日,省扶贫办联合省妇联、义乌市政府在义乌市召开浙江省来料加工业务对接洽谈暨来料加工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深入推进来料加工业发展的工作,表彰了2009年度优秀来料加工经纪人和专业村。

      9月16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泰顺、文成、开化、松阳、景宁、庆元等6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规划。

      12月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作会议。会议肯定了“十一五”以来欠发达地区尤其是重点欠发达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了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特别扶持工作。会后,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扶贫办领导和6个重点欠发达县领导作了新闻发布。

      12月10日,省委、省政府在衢州市衢江区召开职能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扶贫、职能扶贫和社会扶贫相结合,共同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和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

      【扶贫政策研究】  4月9日~11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到浙江温州、丽水市,专题调研城镇化进程中的扶贫工作。范小建一行来到温州市泰顺县、丽水市云和县,实地察看当地畲族贫困村下山搬迁和来料加工点,深入低收入农户、进城定居农民工家中和扶贫龙头企业、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详细了解贫困户建档立卡和“两项制度”衔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资金互助组织、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情况,并与群众和当地干部进行座谈。范小建高度评价浙江省在城镇化过程中探索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3月23日~24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先后赴泰顺县和景宁畲族自治县调研,并于25日在杭州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问题。调研期间,赵洪祝考察了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下山移民新村、松垟社区卫生站、利众竹木有限公司,景宁县鹤溪镇惠明白茶基地、大均乡“畲乡之窗”景区和岗石畲族村、景宁中学及中国畲族博物馆。赵洪祝要求,要科学确定“十二五”期间欠发达地区发展目标,以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目的,以增强“造血”功能为着力点,以发展特色产业为抓手,以创新支持政策为保障,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增强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实现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在座谈会上,赵洪祝充分肯定“十一五”以来浙江省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良好成绩,全面阐述了在新形势下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重大意义,并对“十二五”时期的扶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7月20日~2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到龙泉、庆元和遂昌等地考察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受灾群众安置点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并调研了中心镇建设情况。调研期间,吕祖善在庆元县主持召开重点欠发达县扶贫工作座谈会,指出要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面建设惠及浙江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扶持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重点欠发达县加快发展,推进低收入群众脱贫致富。

      【非洲国家研修班来浙考察扶贫工作】  6月11日~16日,“非洲法语国家推进MDG进程中的减贫与社会发展政策研修班”来浙江省考察扶贫工作。

      该研修班由国家商务部主办,国务院扶贫办承办,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实施。研修班的主题是“中国和非洲国家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进程、政策与经验”,目标是“深化中国与非洲各国之间减贫与发展领域的政策共享和经验交流,分析非洲各国减贫与发展领域的问题和挑战,探讨完善非洲发展中国家减贫战略体系的途径”。来自贝宁、布隆迪、多哥、刚果(布)、吉布提、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喀麦隆、科特迪瓦、马达加斯加、马里、尼日尔、塞内加尔、乍得、中非等15个国家的29名扶贫相关部门部、司、处级官员分别赴浙江杭州、衢州、义乌等地考察。

      在浙江期间,考察团深入农业示范园区、村庄、企业、基地、院落、社区医院、市场,实地考察了杭州市萧山区浙江(中国)花木城、传化农业高新科技园区,衢江区湖南镇华家村食用菌产业园区、白坞口村来料加工点、华家村下山脱贫点和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浙江松兴食品有限公司、来料加工生产基地江山市康怡玩具厂,江山市重点下山脱贫小区清湖镇花园岗村、廿八都镇敬老院,龙游县下山脱贫小区晨东小区,义乌市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中国小商品城及大型民营企业新光控股集团等。

      浙江扶贫开发的政策与实践以及浙江在产业开发、培训就业、异地搬迁等方面的经验都给考察团成员留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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