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扶贫开发

      【概述】  河北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缓解农村贫困,坚持把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作为富民强省的战略任务来抓,特别是进入新阶段以来,河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进一步加大了扶贫开发工作力度,重点开展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细胞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移民搬迁等扶贫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河北省扶贫开发的一些成功经验,如出台的《关于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支持力度的意见》、实施“两个周转”、开展“四帮一”扶贫、实施“扶贫开发细胞工程”、建立“两个组织”,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等,得到了中央领导、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肯定。

      河北省有4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12个省定县。按照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2001年,河北省有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327万、初步解决温饱但容易返贫的低收入人口243万,两者共570万。其中,与首都接壤的张家口、承德、保定市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25个、贫困村2804个、贫困人口154万,分别占河北省重点县、贫困村、贫困人口总数的48.1%、39.5%、41.6%。2002年以来,中央和省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7.2亿元,对河北省7102个贫困村分批进行扶持,到2010年底河北省基本完成了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贫困人口减少到370万左右。

      【扶贫资金投入】 2010年河北省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1252万元,其中中央投入48752万元,中央及省帮扶单位投入2.3亿元,银行贷款规模12.5亿元,2010年集中扶持贫困户6.5万户,解决饮水困难人口41万人、饮水困难牲畜30万头(只),新建基本农田4万公顷,修建公路里程610千米,稳定解决了20万扶贫对象的脱贫问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整村推进】 按照“十二有”的要求,对河北省第三批2155个重点村逐村进行检查分析,本着“填平补齐”的原则,协调督促各扶贫开发重点县加强各项涉农资金、行业部门扶贫资源和社会帮扶力量的整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有力地推进了第三批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工作。据统计,各级对第三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普遍加大,特别是对国家确定的1242个“三个确保”村平均每村投入资金达100万元以上(其中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平均每村达50万元以上)。通过有效扶持,河北省第三批重点村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基本达标,整村推进任务基本完成。

      【移民扶贫】  2010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42万元,完成了130个贫困村、2120个贫困户、6789人的移民搬迁计划,建设了一批具有较高标准的移民小区,推动了生存条件恶劣的特困村整体搬迁。

      【扶贫培训】  投入扶贫培训资金3846万元,实施“万人培训、万人就业、万户脱贫”工程,共完成培训1.1万人,涉及计算机、服装、电气焊、动漫设计、电工、电子技术、家政等专业;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904期,培训农民13.6万人次。

      【产业化扶贫】  继续开展“实施细胞工程建设十有家庭”活动。河北省投入扶贫资金2.35亿元,扶持6.5万个贫困示范户发展以设施蔬菜、设施养殖和高效林果为重点的增收脱贫项目。累计发展养鸡2200万只、养鸭41万只,养猪4.1万头、肉牛8100头,建设食用菌棚6100个、蔬菜大棚1.1万个,发展核桃2.2万亩,种植张杂谷15万亩。投入项目区配套资金8733万元,建设道路610千米,新建及维修配套水井171眼,建小水窖500个,修建拦河坝2.8万米、防渗渠道18.7万米等。继续加大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力度,2010年共安排4000万元在10个县开展了连片开发、规模发展的试点(其中国家级试点4个)。在东光、赤城两县实施了投资2500万元的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试点项目。省扶贫办认定了平泉、饶阳、武强三个产业化扶贫示范县,认定了尚义县扶贫开发裸地蔬菜等16个产业集群片区。为推动贫困地区蔬菜产业发展,2010年12月16日,在衡水召开了河北省贫困地区蔬菜产业产销合作交流会,河北省蔬菜种植规模较大的扶贫重点县有关部门和蔬菜龙头企业、蔬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建立了扶贫“菜联网”,进一步促进了贫困地区蔬菜产业集中连片发展。依托扶贫龙头企业,建立专业合作社,“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化扶贫模式进一步形成。衡水沧州区间百里棚菜长廊、太行山区优质核桃产业带、承德市食用菌产业集群初具规模。河北省初步建成了饶阳、阜城、献县、崇礼等蔬菜大县,赞皇、平山、临城等核桃大县,平泉、围场等食用菌大县,滦平、承德县、孟村、武强、武邑等肉鸡肉鸭养殖大县。

      【扶贫资金使用】  扩大村级互助金试点。2010年新增互助金试点308个,河北省试点发展到了1045个村。在扩展规模的同时,加强了对市县扶贫办分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行了互助金试点等级评定和专人联系督导制度,促进了互助金试点的规范化运行。在巨鹿县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巨鹿县通过引导群众成立自律诚信组织和扶贫担保志愿者组织解决群众贷款难的经验,并选择部分县进行了试点,在破解群众贷款难问题上取得初步成效。对此,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两次给予肯定性批示。创新扶贫资金分配激励机制,在对扶贫资金进行公平分配为主的同时,积极引入以奖代补机制,加大以奖代补的力度。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进村入户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公开公示的要求,在河北省52个重点县建立了“入户项目资金登记卡”制度,各县对入户扶贫项目资金逐笔登记,接受贫困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两项制度衔接】  为准确识别农村贫困人口,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0〕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对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包括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口),通过项目扶持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对没有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低保救助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同时,为做好“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省扶贫办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和省残联研究制定了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在河北省52个重点县开展了扩大“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试点,并为每个开展试点的市、县协调解决了部分试点经费。通过试点,识别出了贫困人口,并逐一建档立卡,为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监测提供了依据。

      【整村推进、连片开发】    继续扩大连片开发试点。河北省“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县由8个增加到10个,通过公开竞争确定滦平、平山、巨鹿和青龙县为国家连片开发试点县;确定阜城、崇礼、魏县、盐山、顺平和怀安为省级“连片开发”试点县,其中阜城、崇礼县为“A”级,各安排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其它四县为“B”级,各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00万元。(其中国家试点4个县,项目实施期为三年,资金按三年下达,第一年500万元,第二年500万元,第三年根据绩效考评情况再安排200万元。)

      【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项目】  省扶贫办、扶贫开发重点县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成立农户自立服务社,推进扶贫开发重点县小额信贷项目。截至2010年12月底,在5个试点县累计发放贷款9483万元,扶持贫困农户1.87万户,资金回收率达100%,实现了运作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有效缓解了贫困户贷款难问题。

      【扶贫项目管理】  加强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一是项目到户与适度规模、连片发展相结合。组织引导贫困群众依托扶贫龙头企业,建立扶贫专业合作社,发展种养业小区,提高扶贫项目的龙头企业带动率,合作组织覆盖率、专业小区产出率,探索项目到户与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相统一的发展模式。二是改革扶贫项目备案制度。省扶贫办有关处室明确专人,联系分包市县,提前介入指导编制项目规划,对各市上报的备案项目及时提交项目备案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后及时反馈,大大提高了扶贫项目备案时效。三是实行扶贫项目公开直通车。由各市扶贫办负责,将通过省备案的到村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内容、资金额度、受益对象等,通知各重点村,由各村扶贫项目监督小组据此进行监督,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了扶贫资金到村入户。四是建立“入户项目资金登记卡”制度。接受扶贫资金扶持的贫困户,每户都建立入户项目资金登记卡。登记卡由各市扶贫办按照统一样式印制,以县为单位统一编号,由贫困户保存,由村“两委”干部对入户扶贫项目资金逐笔登记,接受贫困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真正使贫困群众受益。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的充分肯定。

      【社会扶贫】 继续实施“四帮一”扶贫工程。督促“四帮一”扶贫单位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务求所帮扶村如期脱贫出列。分片召开了“四帮一”扶贫队长调度会,对“四帮一”扶贫工作进行了督导。继续实行帮扶考核奖惩机制,把帮扶工作成效纳入帮扶单位年度精神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负责任、不积极参加扶贫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帮扶单位,建议有关部门不予评为精神文明单位。进一步做好中直机关帮扶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大型企业及驻冀部队定点扶贫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激发了中央帮扶单位的工作热情。依托省工商联开展的“光彩事业活动”,积极协调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丰富了帮扶工作内容,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2010年,省“四帮一”扶贫单位共投入帮扶资金1.2亿元,帮扶项目421个;中直帮扶单位共投入和协调帮扶资金1.1亿元,有效改善了贫困村基础设施和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扶贫工作措施】 一是党委政府重视,组织领导到位。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心系贫困群众,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考察调研扶贫工作,解决难点、重点、热点问题。先后召开河北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河北省扶贫开发工作座谈会等,对扶贫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扶贫工作组织领导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健全制度,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以创先争优和省委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省扶贫办制定了《进一步规范会议、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和培训工作意见》,完善了机关财务、公务用车、老干部工作制度和接待制度,使机关事务管理更加规范,机关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谋划启动新十年的扶贫工作,扶贫宣传再上台阶。确定河北省的扶贫标准。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将河北省的扶贫标准确定为1500元,并经省领导批准下发了《关于认真传达贯彻提前谋划启动部分村扶贫开发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各市、县提前进行了思想发动,确定了工作对象,谋划了扶贫项目,河北省确定启动扶持重点村2200个、30万户左右。2010年11月26日,省扶贫办在张家口市崇礼县召开了启动新十年第一批重点村扶贫开发工作现场会,标志着新十年扶贫开发工作拉开了序幕。为编制好“十二五”扶贫规划,组织市县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扶贫调研,完成了《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征求意见稿)和“十二五”扶贫移民搬迁规划的起草工作。加强扶贫开发宣传工作。围绕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建国六十一周年扶贫成就宣传、“扶贫开发细胞工程”和产业带建设、“四帮一”以及中直单位帮扶等重点工作,在国家及省级新闻媒体推出一批有影响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进一步扩大了河北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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