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扶贫系统人才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范小建

      2010年12月21日

      同志们:

      全国扶贫系统人才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总结扶贫系统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系统人才工作,推动扶贫开发人才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国务院扶贫办就人才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和研究,向各省(区、市)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各级扶贫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相关工作,扶贫开发人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人才工作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 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开发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扶贫开发人才队伍建设,是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发展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从全局高度和长远角度深刻学习理解中央精神,切实把扶贫开发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大事来抓。

      第一,深刻领会中央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中央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温家宝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同志的总结讲话,深入阐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意义,明确了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我们做好扶贫开发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召开,对于我国全面提高人才发展水平、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是我国第一个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了从现在起到2020年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方针、战略布局和目标任务,标志着我国人才工作揭开了新的篇章。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关系到我国从人才大国向人才强国的转变,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崛起和复兴。国务院扶贫办作为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一,要更加自觉地抓好会议精神和人才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重视扶贫系统人才建设和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精心制定全国扶贫开发人才发展专项规划,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各省(区、市)扶贫办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上来,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特点认真制定本省(区、市)扶贫开发人才建设发展规划,并纳入省级人才发展总体规划之中,推动新阶段扶贫开发人才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

      第二,科学把握国家人才规划纲要和新阶段扶贫开发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阶段扶贫开发把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发展能力的提升离不开人才支撑和人力资源的深度开发。只有切实加强扶贫人才队伍建设,扶贫开发的各项方针政策才能有效地得到贯彻和落实;只有不断提升贫困地区人力资源的总体素质,才能确保贫困地区的广大群众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之路。扶贫开发人才发展是我国人才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人才规划纲要对扶贫开发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包括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培养农业产业化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积极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二是继续开展城乡人才对口扶持,促进东部带西部、城市带农村的人才对口支持,引导人才向西部和基层农村流动。切实抓好党政干部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干部交流、“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计划等工作;三是积极支持并参与实施“三区计划”,即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扶贫开发人才建设首先要把上述三方面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第三,全面分析扶贫开发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和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2003年全国第一次人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全国扶贫系统的人才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贫困地区人才建设水平有新的提高,人才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目前,扶贫开发人才工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重点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已纳入中央人才工作计划、由我办牵头完成的工作。包括: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人才对口支持计划”(东西协作和定点扶贫方面)、“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 二是按工作职责由我办直接抓的工作,包括:贫困地区党政干部培训,东西扶贫协作人才交流,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定点扶贫干部挂职锻炼等;三是由相关部委牵头组织实施、我办主要参与的工作,包括:中组部牵头的“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即“三区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组部牵头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 计划等。

      各(省、区)市扶贫办(协作办)在推进扶贫开发人才建设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在扶贫人才建设方面,浙江省制定下发了《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希望之光”计划实施意见》,统筹实施以人才培养、人才支持、智力服务、人才开发资助等4大人才建设工程;福建省和宁夏自治区东西扶贫协作以科技扶贫、产业扶贫为载体,由福建农林大学菌草研究所派技术人员到宁夏传授技术,培训菌草技术骨干5万余人次,发展菇农1.6万户;河北省组织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区、市)实施“四帮一”扶贫工程,直接对口支援500个重点贫困村。在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吉林省利用劳务信息员体系,采取人盯人的方式,组织动员“两后生”全部就读中职;湖北省大力实施“千村书记能力培训工程”,新疆启动“千名村长培训工程”,大规模培训贫困地区基层组织负责人和致富带头人;甘肃省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300名贫困村村级干部大专学历教育;湖南省实施贫困村“科技种子工程”,依托农校和职业学院为基层培养种养业科技骨干;辽宁省、云南省建立了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技能鉴定制度,落实政策待遇,调动了“土专家”、“田秀才”的积极性。近年来,各级扶贫部门还高度重视扶贫开发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规划建设扶贫人才信息库。今年初,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部分省级扶贫办也以不同形式聚集了一批专家队伍,扶贫人才逐步进入了多层次开发、全方位建设的新阶段。

      在深入调研中,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扶贫人才发展和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还面临不少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人才总量不足。各省(区、市)上报的重点县人才现状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重点县接受过高中(中专)以上教育的人数还不到全县人口总数的5%(贵州织金县约为2.1%,安徽寿县约为4.3%,宁夏8个重点县平均为4.8%),贫困地区人才资源总体上呈短缺状态。二是结构性矛盾突出。从分布情况看,高层次人才大部分集中在党政机关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企业急需的管理和其他各类技术人才十分紧缺;从专业结构看,大部分是传统专业型人才,而与新兴产业、知识经济相关的法律、金融、计算机等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从知识结构看,高学历、高层次人才为数甚少,创新型人才更是寥若晨星。三是人才流失严重。由于贫困地区工作条件艰苦,福利待遇低,发展机会少,不少地方考上大中专的学生毕业后不再回原籍工作,据抽样统计,愿意回到县工作的只占1/10。同时,本地中青年业务骨干不断外流,优秀人才进少出多的现象在贫困地区普遍存在。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关键之举是人才开发,要从贫困地区实际出发,把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贯穿于扶贫开发的全过程,覆盖到扶贫开发的各领域,有效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努力开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局面。

    二、 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切实推动扶贫开发人才建设跃上新台阶

      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扶贫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要结合2011年-2020年新纲要的颁布实施,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人才建设和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一)明确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新阶段扶贫开发人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推进扶贫开发人才建设,切实增强贫困地区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培训开发能力,努力开创扶贫开发事业人才发展的新局面。要从扶贫开发实际出发,坚持多层开发,面向实际需要、坚持以用为本,引进培养并重、坚持完善体系,促进结构优化、坚持注重实效,创新体制机制的原则,大力推进扶贫开发人才队伍建设和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

      到2020年扶贫开发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扶贫开发事业和贫困地区人才总量稳步提升,人才结构趋向合理,各类各层次人才素质普遍提高,扶贫开发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贫困地区人才缺乏和流失现象明显改观。

      (二)明确重点建设领域和具体指标。扶贫开发人才建设重点领域包括两大方面:一是从事扶贫开发事业的各类人才;二是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扶贫开发人才建设这两大方面,是从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出发、经反复推敲,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确定的。主要是考虑:扶贫开发不是一个单项工作,而是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就外部人才支持来讲,既应包括党政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也应包括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队伍等;就贫困地区本区域人才队伍培养来讲,不仅要大力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还应切实加强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及基层组织负责人和致富带头人培训,上述人才都是推进扶贫开发深入开展在组织上的有力保证。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国务院扶贫办在《扶贫开发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提出了以下具体建设指标:在党政干部队伍方面,要求每三年对重点县分管扶贫工作的党政干部轮训一遍,县以上党政机关到贫困地区定点扶贫(挂职)每年3700人次以上,东西扶贫协作干部交叉挂职300人次以上。在扶贫业务骨干方面,每年培养扶贫业务骨干700名以上。加强重点贫困村扶贫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实施整村推进的重点贫困村有1名具有扶贫项目管理专业知识的本土人才。在扶贫理论研究人才方面,力争每年新增扶贫领域研究人员100名。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方面,要求国家每年培训贫困地区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400人以上;每省(区、市)每年培训此类人员不少于1000人次。在实用人才队伍方面,要大幅度提高重点县农村实用人才比例;通过各类职业院校每年为每个重点县培养200名“两后生”。在志愿者服务队伍方面,提出在全国22个中西部省(区、市)建立志愿者驿站,力争每年动员和安排1万人次志愿者到贫困地区参与扶贫工作。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方面,要通过技能培训,中西部贫困地区每年转移青壮年劳动力60万人次以上,稳定就业率不断提高。

      (三)明确新阶段扶贫开发人才建设主要任务。一是努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要强化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和扶贫系统管理人才培养,加大培训力度,努力造就一支素质较高、作风过硬、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需要的扶贫干部队伍;要加快贫困地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积极引导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等各类专业人才到贫困地区工作或提供服务;要壮大扶贫理论与实践研究人才队伍,深化中国特色扶贫理论研究,逐步建立和完善扶贫理论软科学研究管理制度。二是精心培养打造创新型团队。要努力形成较大规模的农村基层创业型团队,加快培养农业产业化发展急需的创业型人才和经营管理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促进贫困地区的创新型人才在创业兴业中逐步实现产生化和规模化;要造就一批扶贫公益事业领军人才,引导和鼓励各界人士参与贫困农村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等社会服务事业。三是积极培养发展实用人才队伍。要大力培养面向农村的各类实用人才,不断充实壮大在贫困地区干事创业的企业家队伍、在贫困地区基层从事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人才;要着力发展壮大扶贫志愿者队伍,精心设计行动项目,制定出台激励政策,不断扩大志愿者资源,搭建信息网络和服务支持平台;要切实加强村级基层组织负责人和支付带头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四是大力培训开发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大力实施“雨露计划”,改进培训方式,创新培训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培训对象的最低培训期限,逐步扩大中长期培训人员比例,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有序流动;要进一步加大职业技术教育力度,积极与各类职业院校合作,不断扩大农村贫困劳动力学历教育的规模,为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创造条件。

      在这里,我还想强调一点,就是在扶贫开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要始终注重发挥科技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搞好科技与人才二者的有机结合,增加科技含量,促进扶贫开发逐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结合上述人才建设的主要任务,下一步,国务院扶贫办要依据规划要求,分别组织制定4个专项实施计划:一是“扶贫开发高层次人才计划”;二是“贫困地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三是“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四是“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上述专项实施计划制定后,将征求各省(区、市)扶贫办的意见,争取于2011年第三季度正式印发。

      (四)健全完善六项政策措施。一是不断加大人才工作投入。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指出,在人才工作方面要舍得花钱。在这方面,首先,国务院扶贫办要通过积极沟通协调,努力为扶贫人才培养和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其次,各地也要不断加大力度,人才工作的重头在地方,地方必须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二是切实提高在贫困地区工作的人才待遇。国务院扶贫办拟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提高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人才待遇,对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制定优惠政策。三是研究制定在贫困地区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挂职干部的鼓励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形成合力,吸引各类人才到边远艰苦地区、到重点县建功立业。四是充分发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为成员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对做出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实施奖励。五是大力推动减贫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创造条件,争取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开设扶贫专业课程,创设扶贫学科,在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建立减贫研究机构。六是创新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对“两后生”的职业教育力度,“雨露计划”培训逐步由短期培训向中长期培训转变。

    三、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扶贫开发人才工作落到实处

      扶贫系统人才建设任务重,要抓出成效必须下大气力。各省(区、市)扶贫办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理清思路,结合实际,把握重点,开拓创新,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各省(区、市)扶贫办都应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挂帅,明确分管领导,建立人才工作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要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人才工作激励机制。建立人才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主管处(室)要定期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建立人才工作统计监测体系,实时监测工作成效。

      二是理清思路,制定规划。各省(区、市)扶贫办应结合开展人才工作专题调研,从实际出发,研究提出促进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抓紧制定本省(区、市)的“扶贫人才发展规划”,并注意与本省(区、市)人才规划纲要相配套,与组织人事部门搞好衔接。在制定规划过程中,要立足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

      三是密切配合,多方动员。扶贫开发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要牢固树立与大扶贫格局相适应的大人才观。要充分动员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社会各类人才支持扶贫开发的主动性,形成多方吸引、多方投入,全社会合力支持扶贫开发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是强化宣传,表彰先进。扶贫济困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深厚的思想基础,扶贫人才建设要充分利用和发掘这方面的资源,增强扶贫开发事业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参与扶贫开发事业的影响力、号召力,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营造良好氛围。根据工作需要,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省级扶贫部门应会同本级组织、人事部门,适时组织对扶贫开发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同志们,推进扶贫开发人才队伍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工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实现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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