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东部城市对口 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西部〔2010〕251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对口支援(经济协作、合作交流、扶贫)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继续组织开展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委。

      附:关于进一步做好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

      关于进一步做好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

      人才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继续发挥东部城市智力资源优势,加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人才支撑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7〕9号)的要求,结合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期间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主要成效和重要意义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十年来,在中央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西部地区干部群众奋力拼搏,国家不断加大投入,西部大开发取得巨大成就。十年间,中央高度重视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工作,把人才开发和区域发展紧密结合、相互促进,采取了一系列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的政策措施,实施了一大批人才开发重大专项工程,为西部大开发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是西部人才开发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点人才开发专项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开展该项培训工作。北京、上海等13个东部城市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坚持讲政治、讲大局、讲感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西部大开发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西部地区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需求调研,严格选派参训人员,加强组织管理,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十一五”期间,共举办150多期专题培训班,为西部地区培训13000多名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社会事业急需人才,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

      当前,中央关于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已经确定,关键是靠人来落实。继续组织开展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有利于开拓视野、增长见识,进一步促进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为继续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有利于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充分吸取东部率先发展的有益经验,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科学发展水平;有利于促进东西部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

    二、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培养西部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急需紧缺人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注重培训质量,扎实推进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再上一新台阶,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 突出重点。围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任务和实现西部地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培训主题和内容,着力培训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急需人才。

    2、 发挥优势。充分发挥东部城市在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师资等方面的优势,把东部地区的改革创新理念、发展与改革经验和做法,提炼成培训内容,为西部地区提供高水平的培训服务。

    3、 着眼需求。以提升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本领和能力方面的实际需求作为着力点,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式。

    4、 注重质量。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

    三、 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东部城市要为西部地区培训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急需的管理类人才或者业务骨干共16000人左右,每年不少于3200人。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每年各为西部地区培训不少于400人;南京、杭州、福州、青岛、厦门、宁波、苏州、烟台等城市每年各为西部地区培训不少于150人。

    四、 主要措施

      (一)统一规划部署。西部地区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西部大开发的重点任务,提出年度培训需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东部城市统筹协调后,统一下达年度任务计划。

      (二)加强培训基地和内容建设。东部城市要整合当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基地软硬件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为对口支持人才培训提供良好的培训学习条件。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培训内容和教材建设,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主题的实际需要,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内容,选派高水平师资,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创新培训方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要根据不同培训班次和参训学员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互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进一步增强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培训实际效果。要积极采取课堂教学与实地考察相结合、专家送教上门、远程培训等多种手段,切实提高优质培训资源利用效率。

      (四)保证经费投入。西部地区省区市要负责选派参训人员的必要差旅费用;承担对口支持人才培训的东部城市要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将专项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五、 工作要求

      (一)严把参训人员选派关。西部地区在选派参训人员时,要按照各培训班次对参训对象的条件和要求,派出合格的人员参加培训,保证参训人员与培训主题相匹配,严禁以参加培训为由借机旅游。

      (二)严把培训教学质量关。东部城市要按照高标准、负责任的原则选择确定承担具体培训任务的教学培训机构。教学培训机构要制定周密的教学计划,选配高水平师资,保证必要的学时,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三)加强培训效果评估。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培训质量和效果评估工作,建立学员数据库,加强学员信息管理,制订完善对口培训效果评估办法,对每期培训班次的效果和质量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及时反馈到培训组织管理部门。

    六、 组织实施

      (一)西部地区省区市和东部城市要充分认识开展对口支持人才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服务到位,不断推动对口支持人才培训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承担对口支持人才培训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对口支援等部门要把对口支持人才培训工作当作参与和支持西部大开发的具体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争取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培训工作的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合力。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为对口支持人才培训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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