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集团公司定点扶贫

      【概况】  2004年,华侨城集团公司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的决定,高度重视、组织,所属五大子集团积极响应。在科技、教育、卫生、劳动输出、旅游开发等方面向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天柱、三穗2县投入大量资金及物资,先后援建帮扶项目29个,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146万元,其中包括学生校舍及食堂9栋、卫生院门诊楼3栋,捐赠旅游渡轮1艘、彩色电视304台,安装有线电视1646户、村文化室电视接收播放设备104个,资助各类培训160人次,资助贫困学生1210名。改善了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部分基础教育及医疗设施等方面的条件,为2县的教育及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定点扶贫组织管理】  华侨城集团公司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扶贫工作办公室,由华侨城集团公司副总裁、华控公司董事长刘平春任组长,亲自抓扶贫工作,同时由集团企业事务部具体负责扶贫工作的实施,同时安排集团五大子集团总裁、集团总裁办公室总监、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监、集团财务部总监等领导加入到工作组中共同参与扶贫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实施。?

      【文化旅游帮扶】  2007年3月,华侨城集团与贵州黔东南自治州在华侨城海景酒店签属了《华侨城集团与黔东南自治州文化旅游帮扶合作框架协议》,华侨城集团突破常规的扶贫方式,携手贵州黔东南自治州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优势互补的、以文化旅游产业开发为切入点,促进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新型扶贫模式,以实际行动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努力尽到国有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扶贫项目审查】  扶贫项目的确定不但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贫致富息息相关,而且直接关系到全县的经济发展,为此华侨城集团在与2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商议、审查并确定扶贫项目时,经过深入调研和周全考虑。一是听取当地申报项目所相关群众的意见,让群众提出想法和要求,从自身实际出发提出致富增收的想法,并将各种建议汇总,了解贫困户的真实愿望;二是与市场经济结合,确定华侨城集团公司帮扶工作的思路-“扶贫先扶智、帮困先育人”,即:加强2县与华侨城集团公司在工作思路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当地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围绕这个思路,确定华侨城集团公司帮扶项目;三是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反映最迫切的问题。在审核并确定帮扶项目时,优先考虑农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问题,如天柱县白市镇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建设、三穗县千户侗寨有线广播电视建设、104个村文化室电视接收及播放设备建设等,都是农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华侨城集团公司及时把它们一一列入扶贫项目中。

      【扶贫项目实施措施】  为抓好扶贫项目的实施,华侨城集团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做到责任到人,组织到位。华侨城集团公司所帮扶的每一个项目都有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负责抓落实,同时配备1名相关专业工作人员,专项负责跟踪帮扶项目实施;二是强化监督机制,共同维护扶贫成果。为保证帮扶项目的顺利实施,华侨城集团公司携手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办加强了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首先建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其次将帮扶贫困学生资金发放情况向贫困学生家长和贫困学生定期公示,做到公平公正,以确保扶贫项目切实发挥成效。

      (华侨城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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