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扶贫——主要成效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努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科技文化素质,积极稳妥扩大贫困地区劳务输出,稳步推进自愿移民搬迁。根据《纲要》基本精神,在国家和社会各界共同帮助下,贫困地区各级干部群众奋发努力,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

      整村推进促进了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针对新阶段农村贫困人口分布“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纲要》实施之初,在全国确定了15万个贫困村,通过群众参与,逐村制定扶贫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整村推进重点抓五个方面的建设,即: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和以班子建设为核心的村级民主制度。这些内容,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到2009年底,已有10万个村实施了整村推进规划。预计到2010年底,将有12万个贫困村实施规划,其中“三个确保”贫困村可以基本完成。

      转移培训提高了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2004年以来,实施以劳动力转移为主要内容的雨露计划,先后安排资金30亿元,培训贫困家庭劳动力约400万人次,其中80%以上实现转移就业。抽样调查显示,接受培训的劳动力比没有培训的就业工资可提高300-400元。

      产业化扶贫带动了贫困农户增收。将产业扶贫与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科技扶贫相结合,通过扶持设施农业、产业化基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增收。(1)重点培育符合贫困地区特点的主导产业,如马铃薯、经济林果、草地畜牧业、棉花等。(2)发展设施农业,推广防灾抗灾技术,如舍饲圈养、大棚果蔬、双垄沟播地膜全覆盖技术等。(3)扶持扶贫龙头企业625家,带动400多万贫困农户脱贫致富。(4)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提供技术、市场、信贷等方面的服务。

      连片开发调整了贫困地区产业结构。2007年开始,为了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的途径,开展了“县为单位、资源整合、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每个试点县投入1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引导,通过资金和政策整合、机制创新,吸引相关部门涉农资金投入产业开发及配套项目,将整村推进与连片开发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农户稳定增收。到2009年底,已经在140个县开展试点,效果显著,受到当地干部群众欢迎,得到有关部门大力支持。

      移民扶贫改变了基本生存环境。《纲要》把稳步推进自愿移民搬迁作为扶贫开发的内容和途径之一。各地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大力实行了搬迁扶贫。东部各省和中西部快速工业化地区充分利用工业化、城镇化的机会,把移民扶贫与县城、中心镇、工业园区建设结合在一起,以整体搬迁为主要形式,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实现易地脱贫奔小康。中西部大部分地区则将移民扶贫与退耕还林(还草)、撤乡并镇、防灾避灾等项目结合,不仅改善了生存条件,而且极大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水平。

      灾后恢复重建开创了扶贫工作新领域。2008年汶川地震以后,受灾地区贫困面急剧扩大,贫困程度进一步加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严重下降,资源环境更加脆弱。根据“扶贫开发与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的精神,为帮助受灾贫困村迅速恢复生产生活能力,扶贫部门组织编制了51个极重和重灾县、4834个贫困村的《汶川地震贫困村灾后重建总体规划》,纳入国家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农村建设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已进行了3批100个村的恢复重建试点,灾区70%的贫困村已经启动规划的实施,探索了将扶贫开发与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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